华联卖“光头强”形象毛绒玩具被起诉

   因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销售动画片《熊出没》中“熊大”、“熊二”、“光头强”形象的毛绒玩具,深圳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起诉,索赔6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盟世奇公司诉称,《熊出没》系列动画片系全国公映的知名动画片,主要角色“熊大”、“熊二”、“光头强”及“蹦蹦”等形象深受观众喜爱。2012年4月,盟世奇公司获得制作方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授权,将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熊出没》该系列形象毛绒玩具。随后,盟世奇公司发现,华联商厦销售未经授权而生产的假冒“熊大”、“熊二”、“光头强”形象毛绒玩具。故以侵犯著作权及专利权为由,要求判令华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