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期>【执检之声】财产刑专项检察的背景透视

近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并将起草指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下发全国,以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这是最高检首次在财产刑执行检察领域“放大招”、“出重拳”!


(1)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大有必要


首先,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财产刑,是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重要部分,。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其次,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是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在刑事诉讼的四大支柱中,与侦查、起诉、审判相比,执行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刑罚执行工作中,与死刑、监禁刑的执行相比,财产刑的执行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由于重视不够、法律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财产刑执行活动存在很多问题,有的财产刑判决后一直未得到执行成为一纸空文,有的罪犯有能力履行财产刑而拒不履行,有的财产刑执行不力、执行到位率较低,有的财产刑被执行后去向不明、甚至被贪污挪用,等等。总结起来,财产刑执行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字“难、乱、弱”,严重影响刑罚的公平公正和惩罚功能,严重影响刑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亟待通过专项检察,进行一次专门的清理和规范。


最后,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期待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认为财产刑执行是刑罚执行的薄弱环节,建议司法机关予以重视和加强。2015年11月,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这次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就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罚执行监督公正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期待的重要举措。


(2)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非常及时


首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修改,明确了财产刑执行检察职责。由于历史原因,、、裁定执行的监督职责,但是对于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进行检察,一直缺乏明确的规定。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有依法应当执行而不执行,执行不当,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或者执行活动中其他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该刑诉规则,不仅从司法解释层面明确和规范了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而且从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分工角度规定了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行使该项职责。


其次,刑事执行检察机构的更名,明确了财产刑执行检察主体。刑事执行检察的前身是监所检察,监所检察,顾名思义,、。财产刑是非监禁刑,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按照监所检察的监督范围,自然涵盖不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刑罚不中。2014年11月4日,。2014年12月30日,,将监所检察厅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刑事执行检察机构更名后,对人民法院、、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职责,名正言顺地成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的职责之一,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也就明确了监督主体。


最后,六省财产刑执行检察的试点,奠定了全国推开财产刑检察的工作基础。财产刑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承担起来的一项全新职责,如何依法履行好这项职责,缺乏相关规范和实践经验。为推动这项新增检察业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2015年5月至12月,最高检在河北、江苏、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区)部署开展了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单位对本地区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书面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着力纠正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依法查办了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制度等,为在全国全面推开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3)处理好两个专项活动和其他重点工作的关系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系统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今年初,最高检执检厅在工作要点中,部署了刑事执行检察六项重点工作。今年4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共同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时至7月,最高检又部署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面对繁重艰巨的形势和任务:


首先,必须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的工作最后都会压到基层。一方面,应该看到两个专项、六个重点,今年的任务是重了,我们这些干活的人是辛苦了,劳累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任务重也说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了,领导重视了,社会关注了,工作有价值和收获了。认真履职是一天,虚度光阴也是一天。既然选择做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官,既然穿上了这身检察制服,就让我们努力拼搏,干好两个专项和六个重点工作,对得起肩上的检徽和责任,也对得起自己的岁月和良心吧。


其次,抓好工作应善于“弹钢琴”。面对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要统筹兼顾,抓重点带一般促全局。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抓好重要工作、重点任务;另一方面还要兼顾全盘,不忽视、不放弃其他的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把握节奏,区分轻重缓急。事实上,最高检年初即已研究确定要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之所以分别在4月、7月分别部署开展,这本身就是注意把握节凑、区分轻重缓急的体现。另外,两个专项活动与其他重点工作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不同的场所和环节,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可以做到纲举目张、齐头并进。


最后,应注重配合、善用“巧力”。不管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还是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活动,都涉及公检法司四家,加强相互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非常重要。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积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争取相关部门对两个专项活动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避免相互推诿、扯皮内耗,努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通力协作、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良好局面。

转自:执检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