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大科技发布与万奇内饰诉讼案进展,已收到 442.56 万元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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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讯,申大科技(837578.oc)发布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原告/上诉人为长沙申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被告二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被告一因 sx11项目需要,选定原告长沙申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零件供应商,为此,被告一与原告在就 sx11项目的cnsl、ip、phev三个子项目分别签署了三份《定点意向书》。合同对于原告供应产品单价、模/检具费用及分摊费用进行了约定。其中,模/检具等费用按照3年30万分摊在产品单价中,如分摊未完成,则剩余模/检具费用在2年内支付给原告。

  10月,被告一通知原告暂停项目所有工作。经原告与被告一多次沟通确认,被告一明确告知合同停止履行。被告一同意与原告就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进行商谈,但提出仅按原告成本的7折进行结算。原告为履行合同,实际产生了大量成本,且合同预期收益均无法实现,被告一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被告一作为被告二的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被告二依法承担。

  原告再审请求:

  1、请求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9日作出的()沪01 民终1133号判决第一项,撤销该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2、判令原审被告一在其管理的财产范围内赔偿再审申请人人民币7,656,990元(已扣除二审判决后原审两被告自动支付的4,425,600元),并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的事实与判决结果相悖,应当予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