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警有什么后果?男子为躲债自导自演抢劫案





“有困难找警察!”。在我国,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合法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一些人却因为无聊、躲债等原因拨打110报假警,严重浪费警力资源。注意了,恶意报假警可能会被拘留!


案例一


为躲债报警说自己被抢了

10月31日23时许,梁某拨打佛山110报警,称其于当晚在百花时代广场一家鞋店收取57000元人民币鞋款后,步行至南海桂澜路边花苑广场人行道时,被一名男子从后抢去装有人民币57000元的灰黄环保袋。南海分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梁某了解被抢情况。梁某声称嫌疑人抢走财物后,乘坐一辆接应的摩托车逃跑。


然而,民警调取周边视频进行排查,却没有发现梁某所述的摩托车。就在民警正在扩大调查范围时,梁某致电民警,称抢走其财物的人为熟人,已将现金悉数归还,要求“销案”。民警追问该熟人的信息,但梁某却拒绝透露。办案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将梁某前后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其描述前后矛盾,疑点重重。最终,无法自圆其说的梁某终于承认为了躲避债务而谎报警情,。最终,梁某被佛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


两个半月报假警1152次

“这里有人抢劫”、“这里发生交通事故”……今年8月至今,一个132开头的手机号码,不断拨打110报警,内容从高速路车祸、到抢劫、到盗窃,几乎无所不包,当民警接报后赶到报称地点,发现均系假警情。


根据报警台的统计显示,截至10月20日,这个“诡异”的手机号码,共拨打了1152次110,平均每天超过15次。


“严重浪费报警服务台资源”,,恶意骚扰电话使得一些紧急报警电话无法接入,影响警方对一些突发案件的及时处置。10月20日,狮山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在狮山某公司宿舍内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查,嫌疑人陈某(男,32岁,广西梧州人)供述,其平时生活太无聊,通过拨打110打发时间。警方认定,陈某因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


何鉴新律师 

佛山市普法微信律师服务团

广东创顺律师事务所


1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报假警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
谎报警情会不会构成犯罪?

从社会危害性来判断,如果谎报行为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根据《刑法》有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规定,、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是除了谎报警情,还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主管故意,就有可能违法《刑法》构成诬告,该罪名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3
谎报警情和谎报案情有什么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中的“谎报警情”,主要指编造火警、治安警情等情况,或者明知是虚假的警情,,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项规定中的“谎报案情”,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案件当事人故意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或者提供并不存在或者未发生的违法事实,从而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4
110报警服务台警情受理范围是什么?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求助、投诉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受理报警范围: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危及人身、,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2)受理紧急求助范围: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生命情况,;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走失,;公众处于危难、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3)受理投诉范围:,不履行法定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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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杨俊霞 Ray

佛山周报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