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两周年 | 11张图解释谁是电改积极分子:要像看待“二滩公司”一样看待新事物、新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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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eo记者 姜黎

数据 eo记者 姜黎、刘斌、陈仪方

制图 eo记者 刘斌

编辑 文华维


2015年3月15日,中发9号文印发。


2017年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云南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


电改启动两年,成绩单亮眼。


官方评价是:本轮电改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省级电网全覆盖,为多方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市场化交易初具规模。


两年时间,业界对电力改革前景的担忧大幅减少。


地方政府的加入,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已经让这一次改革彻底不一样,“市长”对本地经济的使命感彻底打破了权力格局的均衡,而短时间内,新的均衡难以马上建立。售电公司的登场,打破了社会对行业改革的观望,收缩了电力自身特殊规律带来的距离和隔阂,市场对利润的追逐使得售电侧改革一点即燃。


若干个两年后,会是怎么样呢?


是时候提醒自己,有必要像看待“二滩公司”一样看待新的事物,新的权力,新的格局。


1、改革试点覆盖境内各省(市、区)。

图1  改革试点分布图


2、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接近8000亿千瓦时,云南省内直接交易电量已经占其全社会用电量的42%,内蒙紧随其后。

图2  2016年各省(市、区)直接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图中颜色越深,表示比例越大,谁是电改的积极分子?)


图3  直接交易电量柱状图(国网区域)(根据各电力交易中心结算电量数据统计)


图4  直接交易电量柱状图(南网区域)(根据各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市场化交易数据统计)


3、售电侧改革如火如荼,全国约已成立5300多家售电公司。

其中,山东拔得头筹,据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此前统计,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在这些售电公司中,也包含不少原来已经代理其供电区域内用户购售电的企业。

图5  各省(市、区)售电公司成立数量


截至目前,已有17个省(市、区)已经准入售电公司,仍有部分已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省份尚未发布相关消息,售电公司仍处于待命状态。部分省份仍对售电公司的定位抱有疑虑,担心因靠购销差价存活,盈利模式单一而无法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反而分散了本该让予用户的红利。

图6  各省(市、区)售电公司准入情况(红色区域表示已经准入)


4、输配电价进度快,16个省市(含深圳)已核定。

图7  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


除榆林外,云南、山西、贵州的输配电价对110千伏及以上高电压等级大工业用户来说吸引力是最大的。而安徽、湖南、北京、冀南等四地的价格则高于其他省(市、区)。

图8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度电价


由图可见,湖北、北京、广西三地35千伏以下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较高。

图9  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


图10  北京、天津、湖南110kV及220kV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度电价


5、交易机构全部相对独立,部分已经完成股份化改造。

交易中心陆续将合理向市场交易主体收取费用一事提上日程,区域及省级交易中心如何衔接也正在讨论当中。

图11  电力交易中心股权结构


数据来自各地政府物价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各省电力交易中心等官方渠道,遗漏之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