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 |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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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玲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大力推进和户籍制度的改革,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但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有6186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0.3%[1]。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有乡村中小学教师约472万人,由此可见,乡村教育的规模总量还是相当大的。[2]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乡村教育仍行驶在慢车道上,乡村教师便成了慢车道上的艰难跋涉者。



△ 图为广西桂林市全州县白宝乡北山村委完全小学教师唐广芳在教学生读拼音    王滋创摄(人民视觉)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

乡村教师的配备情况。根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乡村教师包括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截至2015年8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乡村教师18.7574万人(在编16.5428万人,编外聘用2.2146万人)。各级各类教育乡村教师分布情况如表一所示。




乡村中小学专业岗位设置及聘任情况。全区乡村中小学核定专业技术岗位19.28万个,实聘16.09万人。其中,初级岗位核定11万个,实聘7.68万人,获得初级职称4.9万人;中级岗位核定7.88万个,实聘8.08万人,获得中级职称10.34万人,已评低聘人员2.89万人;副高级岗位核定4060个,实聘3208人,获得副高级职称5575人,已评低聘人员2400人。

乡村学校师资补充情况。2014年自治区多方开拓教师补充渠道,乡村学校师资得到不断充实(见表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境与原因

“不足”:乡村教师编制不足。
按照广西原编制标准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2.5、初中1:13.5、小学1:19的比例核编,经测算,全区中小学共需核定教职工编制45.8万名,与现有编制相比,全区需新增编制2.69万名,幼儿园需新增编制约6万名。按2012年广西制定的新编制标准计算,乡村教师编制缺口为:幼儿园教职工1.59万名,中小学教职工1.87万名。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例,据统计,目前该县共有约400个幼儿班,按标准编制至少需要500名学历、专业符合要求的专任教师。而目前全县幼儿教师仅有60多个编制,已经建成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面临着无法落实专任教师编制的问题。

究其原因,主观原因在于:有些地方存在“有编不补”的情况。根据自治区编办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区空编数是3.36万名。同时,2012年广西制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未能执行,幼儿园教师从未核定编制,按2010年桂政办发[2002]137号文件的编制标准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比2003年核定的编制还少2万多。就客观原因而言,一方面,农村学校点多面广,学校规模和班额普遍偏小,办学形式分散,近年来寄宿制学校学生数量增加,教职工需求量增大;另一方面,课改新增了许多教学科目及内容,如信息技术、小学英语,网络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使得教师需求量大大增加。

“不高”: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不高。
幼儿园教师(包括保教人员)素质整体偏低。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8.5%,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的幼儿教师从教前没有经历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民办幼儿园因工资待遇普遍偏低,流动性大,不得不采取自主聘用无教师资格人员的途径来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素质令人堪忧。

壮汉双语教师、职教教师、紧缺学科教师业务水平不高,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如忻城县,该县实施双语教学的班级一共6个,双语专任教师没有,兼任教师3人。职业教育由于吸引力不足、个人发展空间小等原因,难以引进专业教师。现有教师很多是从小学或初中调进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职教发展的需要。全区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业教师严重紧缺。此外,部分地方由于编制紧张,长期使用临聘人员。如桂平市农村中小学校聘请临时顶岗教师达1374名。

“不强”:教师培训效果不强、机制激励作用不强、教师尊严感荣誉感不强。
教师培训效果不强,首先是培训效果不明显。很多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效果较差。教师乐于接受一线专家型教师的集中面授,但承担培训任务的专家数量有限。其次是培训机会整体不足。乡村教师接受国家级、省级培训机会较少,市级培训力度不够,少部分县还未启动教师培训工作。双语教师、职教教师的培训机会与实际需求相比,明显偏少。再其次是工学矛盾普遍存在。乡村教师任课课时多,教学和培训之间的工学矛盾存在,在教学点这种矛盾尤为突出,“一师一校”的教学点,如果教师外出培训,整个教学点就只能停课。

机制激励作用不强。首先是乡村教师补助问题。一方面生活补助覆盖面小、补助标准低。自治区110个县仅有29个县3.7万人纳入国家奖补范围,占全区农村教师的13%。另一方面,生活补助发放不合理。自治区镇与乡建制几乎没有差别,乡有补助而镇没有补助,县城周边教学点各方面条件好却有补助,远离县城的乡镇反而没有补助,教师意见大。其次是工资总量偏低,绩效工资激励作用不强。目前全区教师工资仍然偏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不高,从中拿出的用于激励调节的数额有限,加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很难满足所有人的需求,造成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制度后的激励效果不显著。再其次是岗位设置结构不合理,评聘矛盾突出。乡村学校中级、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偏低,评聘矛盾突出。如恭城县,中级有336人未能聘上,高级133人未能聘上,于是也出现了高职低聘现象。最后是交流轮岗、走教支教方面的问题。走教支教教师的补助金额各地不均衡,交流轮岗后校长、教师没有同级别岗位等。

教师尊严感、荣誉感不强。乡村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教师尊严感、荣誉感不强。入职的新教师很多最后选择了离开,在职的部分教师因为没有更好的去处,所以选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待在自己的岗位上。在对上林县、忻城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问卷调查中,就“您成为一名教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仅有8.7%的教师选择的原因是“受人尊敬”,28.7%的教师则选择了“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教师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工作负荷重,压力大;工资收入低,待遇保障差。部分教师每周工作量达30多个课时,不少老师上课是教师,开饭是厨师,课外是心理辅导员,晚上是寝室管理员,天天疲于奔命,身心压力巨大。教师工资水平比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低,甚至比当地外出务工人员还低;同时,教师住房困难普遍存在,安置房、周转房等配套设施建设难以满足需求。少数县特岗教师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岗教师未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难招难留”和“老龄化”。受以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乡村教师“难招难留”“老龄化”的尴尬境地。一是“难招”,即使在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甚至无人报名的尴尬现象。如上林县,2015年计划招聘乡镇边远学校教学点教师15名,仅有21人报名,最后被核减5个岗位;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15个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最后被核减4个岗位。二是“难留”,如忻城县2006年以来共招聘特岗教师460人,均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目前仍在岗325人,流失135人,流失率29.3%。三是“老龄化”,年轻教师补充不及时,再加之受编制、岗位职数制约,大部分教师几乎一辈子只能在同一学校任教,教师队伍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目前该县教师队伍平均年龄为45岁,50岁以上的教师占全县教师的40%,30岁以下的教师仅占全县教师的9%。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

确保乡村教师“留得下、招得到、教得好”。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让在岗教师乐意扎根乡村。首先,地方政府应带头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使教师自豪地生活在乡村社会。政府应加大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传播教师队伍的正能量,树立教师光辉而伟大的形象,从而感染和影响每个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其次,鼓励和支持民众通过自筹资金建立民间教育基金会,对优秀教师进行奖励,数额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民众对于教师的肯定。

用待遇条件、发展空间吸引新教师。在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特岗教师”培养策略的基础上,政府应尽快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的优惠政策。政府可以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愿意到乡村任教的学生可以分年度为其代偿学费,毕业后可以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并确保到校任教后的生活、培训、补助问题落实到位。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调查发现,能留在乡村教书的大部分是本县或邻县的人,这部分教师就是乡村教师的骨干力量,因此政府可以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确保他们能扎根乡村。召开乡村教师专场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可以在本县开,在本区开,也可以在外省市开,对于具备能力的学生、社会人员可以当场签约。对于已成家人员,可以考虑通过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孩子上学等问题,吸引他们来广西任教。评选“广西最美乡村教师”,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用成功案例吸引新教师。

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乡村教师的培训应遵循按需培训、根据实际、着眼未来的原则。“按需培训”是指探索适应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培训方案,打造适合乡村教师的培训内容和特色培训方式。既应结合乡村教师的素质现状来考虑内容设置的客观需求,又应考虑乡村教师对培训内容的主观需求。“根据实际”是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培训。如针对“工学矛盾”的情况,可以采取“送培到校”的方式,或者“顶岗实习、置换培训”的方式,选派实习生到基层学校顶岗实习,同时置换一线教师接受脱产培训。“着眼未来”是指从未来趋势上看,小规模乡村学校将会长期存在,“全科教师”培训、“一专多能”教师培训、县级培训、校本培训符合乡村学校的教学实际需求,值得推广。此外,我们也可以拓宽视野,努力寻求外部支援。比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等机构,他们主要采用“需求——满足”的教师培训方式,有效弥补了政府支撑不足的问题。[3]

改革乡村教师队伍的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创新管理体制。目前,教师的招聘、调配、交流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多头管理问题突出。实行“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区考”即自治区统一组织教师招聘考试,确保录用合格的教师。“县管”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实行人事编制事项报备制。“校聘”即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变教师的单位所有制为区域共享机制,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可以实现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可以减少教师在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方面的矛盾。

创新编制管理。乡村学校小型化现象客观存在,如果按现有师生比标准配置教师,小规模乡村学校教师数量将长期处于紧缺状态,因此,合理的编制管理势在必行。编制部门在开展教师编制人事专项治理,对“有编不补”、被占用挪用的教师编制及人员进行清理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中小学教师编制的规定,应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同时,尝试建立区、县、乡镇各级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自治区出台区域内编制动态管理办法,编制部门根据学生流动情况、空编情况,调整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想方设法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县域内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数变化和示范学校、寄宿制学校需要,及时调整教师编制分布;乡镇内编制统一归乡镇中心学校管理,方便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本乡镇各村校教师缺员情况,均衡各村校教职工配置,确保各村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创新人事管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乡村教师除享受现有的绩效工资外,另外设置一定比例的绩效奖励。建立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普惠制度。实行以聘代评,规定在乡村学校任教多少年可获中级职称,多少年可获高级职称。其他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必须在农村连续任教1年。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乡村学校必须占总量的50%。实行岗位聘用倾斜制度,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以按职称全员入岗,不再受岗位数限制。

努力消除乡村教师面临的各种顾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乡村教师补助政策。鉴于广西贫困县较多、镇与乡的贫困情况相当等情况,建议结合实际建立分级分类补助体系,将所有乡村教师都纳入补助范围。探索建立乡村教师救助机制。当教师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情况时,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金。完善交流轮岗、走教支教激励保障政策。区级层面,加强统筹,合理选派教师,积极筹措选派经费,规范支教管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县级层面,“刚柔并济”。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刚性约束机制。设置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参与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骨干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比例。另一方面完善保障机制,如,校长、教师轮岗到乡村学校工作,可以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城区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考虑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

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乡村教师扎根农村,甘于清贫,不计名利。正是他们无怨无悔的坚持和付出,才使知识的甘露遍泽祖国的每个角落,让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受到良好教育,也让众多贫困家庭拥有过上更好日子的希望,这也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只是教师个人问题,也不只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应从战略高度来认识乡村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满腔热情关心乡村教师,维护乡村教师权益,教育项目、经费向乡村教师倾斜。杜绝地方行政不作为,切实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广大乡村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5-02/26/content_2822060.htm,2015-02-26.
[2]马海燕.中国中小学教师人数已超千万 县镇以下占八成[EB/OL].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0/09-02/2507709.shtml,2010-9-2.
[3]邓泽军.民族地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以渝东南为例[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2(1):6.

(作者单位:,本刊原载于《中国民族教育》2016年第11期,原标题为《民族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调研——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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