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

夏天的味道

清凉一夏

  雨季不再来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照例是一片灰的天空,没有黎明的曙光,没有风,没有鸟叫。后院的小树都很寂寥的静立在雨中,无论从哪一个窗口望出去,总有雨水在冲流着。除了雨水之外,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在这时分里,一切全是静止的。   我胡乱的穿着衣服,想到今日的考试,想到心中挂念的凉,心情究竟无端的沉落下去,而对这样的季候也无心再去诅咒它了。昨晚房中的台灯坏了,就以次为借口,故意早早睡去,连笔记都不想碰一下,更不要说那一本本原文书了。当时客厅的电视正在上演着西部片,黑暗中,我躺在床上,偶尔会有音乐、对白和枪声传来,觉得有一丝朦胧的快乐。在那时考试就变的不重要,觉得那是不会有的事,明天也是不会来的。我将永远躺在这黑暗里,而凉会不会找我也不是问题了。不过是这个季节在烦恼着我们,明白就会好了,我们岂是真的就此分开了,这不过是雨季冲乱着我们的心绪罢了。   每此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总喜欢仔细的去看看自己,浴室镜子的我是一个陌生人,那是个奇异时分。我的心境在刚刚醒来的时候时不设防的,镜中的自己也是不设防的,我喜欢一面将手浸在水里,一面凝望着自己,奇怪的轻声叫着我的名字——今日镜中的不是我,那时个满面渴望着凉的女孩。我凝望着自己,追念着凉的眼睛——我常常不能抗拒的驻留在那时分里,直到我听见母亲或弟弟在另一间浴室里嗽洗的水声,那时我会突然自己该进入的日子和秩序,我就会快快的去喝一杯蜂蜜水,然后夹着些凌乱的笔记本出门。   今早要出门去的时候,我找不到可穿的鞋,我的鞋因为在雨地中不好好走路的缘故,已经全都湿光了,于是我只好去穿一双咖啡色的凉鞋。这件小事使得我在出门时不及想象得沉落,这凉鞋落在清晨水湿的街道上的确是愉快的。我坐了三轮车去车站,天空仍灰的分不出时辰来。车帘外的一切被雨弄得静悄悄的,看不出什么显然的朝气,几个小男孩在水沟里放纸船,一个拾垃圾的老人无精打采的站在人行道边,一街的人车在这灰暗的城市中无声的奔流着。我看着这些景象,心中无端的升起一层疲惫来,这是怎样令人丧气的一个日子啊。   下车付车钱时我弄掉了笔记,当我俯身在泥泞中去拾起它时,心中就乍然的软弱无力起来。

                                                            ——三毛

一抹甜甜的西瓜红

拾荒梦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