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无锡室外儿童游乐设施多属违规!安全“空白点”无人!

随着天气变暖,很多市民闲暇时或晚饭后会带着孩子到广场、公园中散步闲逛。一些“头脑活络”的小贩从中找到商机,在广场、公园空地处摆起充气城堡和其它游乐设施,赚起小孩子的钱。而一些室外的儿童游乐设施设置没有经过审批,其安全性是否有足够保障?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一个工作人员管全场自家孩子只能自己盯


    在崇安寺公花园游乐场,有摇摇车、旋转木马、蹦蹦床等多个项目,吸引了不少儿童前来玩耍。据了解,户外的游乐项目比室内要稍为便宜,像欢乐沙滩20元/人,欢乐飞椅10/人,城堡乐园30元/人,充气跳床20元/人。这里人气最旺的要属儿童蹦极,现场摆了9个儿童蹦床,共有5个小朋友在玩耍,最小的孩子只有一岁半。只见工作人员给他的腰部绑上腰封,在两侧橡皮筋的弹性调力下,蹦床上下反复冲击弹动,男童玩得不亦乐乎,一旁的家长也跟着起劲欢呼。这位家长说,很喜欢让孩子玩露天的游乐场,一来空气流通性好,二来游乐项目的价格也便宜。玩一次20元,如果没什么人的话想玩多久就能玩多久。而室内的游乐项目,像包含攀岩、绳网探险等多种项目的室内儿童拓展体验馆,玩一次就要90元左右。



    记者注意到,每个游乐设施周边没有放置注意事项警示牌,也没有说明使用方法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儿童蹦床全场只有一名管理人员,既要忙着收钱,又要给来玩的孩子系上绑带,完全看护不过来,更别说是一对一的指导,家长只能自己盯。记者询问儿童蹦极是否有年龄限制,这名工作人员说,一开始是3岁以上儿童才能玩,现在生意不如从前,也就没有年龄限制。“再说孩子在大人的眼皮底下不会出什么问题的,胆子大的孩子可以‘弹’到五六米高。”


白袜进黑袜出游乐场卫生状况堪忧


    在金城湾公园的“勇敢者乐园”,娱乐项目更丰富。滚桶、儿童蹦床、欢乐秋千、晃凳、碰碰车等十多种,不过人气明显不足。昨天上午10点,游乐园只有一名儿童在蹦床上“摸爬滚打”,孩子奶奶在一旁照看。看见记者走来,管理人员就推销办卡。“充100元送30元,充200元送100元,充500元送500元,充越多越划算……”这名管理人员说,这里平常白天生意冷清,傍晚来的孩子会多些,主要都是靠节假日赚人气。



    从现场看,每个游乐设施周边都放有警示牌和注意事项,但各种不同年龄玩的项目混杂一起。像一个绳索攀爬项目,目测高度有接近5米,大人站在绳索上也是晃晃悠悠,管理人员说这才能训练孩子的胆量。由于在室外,攀爬设施看上去非常陈旧,有的绳索出现破损松动。此外,游乐设施的卫生状况也着实堪忧,滑滑梯上已经积了一层灰,还有散落着破碎的落叶。刚刚带着孙女来玩的韩阿姨正在向管理员“投诉”:“你们平时都不打扫吗?孩子坐了一趟滑滑梯双手双脚都是黑的,衣服袜子也都脏得不行。”这名管理人员忙着道歉。韩阿姨还说,有一次在这看到一个孩子没穿纸尿裤,玩着玩着就在游乐设施上拉尿拉屎,家长赶紧把孩子抱走,留下一摊脏东西,半天也没人清理。


公共场地禁止随意设立儿童游乐设施


    记者从无锡市局有关工作人员处获悉,按照相关规定,公共场地属于公共资源,是不可以设立经营性质的设施,用于商业活动的儿童游乐设施当然也是不可以在公共场地随便设置的,因此也不存在是否经过审批的问题,公益性质的户外活动才有可能被审批通过。再加上设置儿童游乐设施牵涉到安全问题,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上部门对这种行为不予审批。
    此外,在一些由政府维护保养的免费开放式公园内,也是不允许有任何经营活动的,设立儿童游乐设施当然也是不允许的。



    还有一些是设立在综合体外面广场上的,则要看其所占用地的产权,若产权属于综合体自身,部门不予审批,但也会进行查处。
    根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摆摊设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举办各类公益、商业活动的,应当经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违反规定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人认为充气城堡属于临时构筑物,应报规划部门审批。记者咨询了无锡市规划局许可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充气城堡属不属于临时构筑物,还不太好界定,目前规划部门也没有审批过一起充气城堡设置行为。

公园景区儿童游乐场所审批存“真空”


    据悉,目前锡城户外儿童游乐设施多集中在公园、景区等地,由于景区内部有管理方,一般部门不介入巡查和管理。
    有市民疑问,公园景区属公共资源,可以任意设立游乐园吗?从多方采访了解到,关于公园景区设立游乐园,目前没有明确的审批部门,主要还是景区管理部门直接“拍板”。
    蠡园景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商家有相关的资质、营业执照,在不影响游客的前提下,景区就可以设置游乐园。市政园林局相关人士表示,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规定,公园景区内是可以设置儿童游乐区,但前提是公园的设计中有这方面的规划,并且需要商家与景区签订相关合同、安全协议,由景区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然而,现实中一些景区为了创收,私自设立儿童游乐园,园林部门只能督促景区规范管理。“考虑到越来越多游乐设施入驻公园景区,市政园林部门正在拟出台相关的公园管理办法,未来将推进、细化公园景区的各项管理。”


违规设立儿童游乐设施要取缔


    近日,位于锡兴路与江华路交叉口的新城中央公园,就被人设置了充气城堡、小型蹦床、电动玩具车等儿童游乐设施,高音喇叭里播放着刺耳的音乐,吸引着孩子们的注意力。有附近居民反映,这些游乐设施一直营业到晚上,吵闹的音乐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由于新城中央公园是由政府部门维护保养的免费开放式公园,不允许有任何经营活动,随后,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对新城中央公园内违法设置儿童游乐设施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商贩暂停违法经营行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暂扣了相关物品。为了防止问题回潮,执法人员还要在新城中央公园内进行蹲守,并将在周末、。
    据新吴区执法人员介绍,像这种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儿童游乐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前在宝龙广场门口、新城尚东小区门口也有过,但立刻会被执法人员劝离和查处。滨湖区局有关工作人员也介绍,他们一年会查处十多起这样的行为,这种非常显眼的儿童户外游乐设施基本上存在超过两天的就会被取缔掉。

室外游乐设施安全存“空白点”


    由于这些公共场地人流量大,有的就靠近多个居民区,再加上免交场地费成本低,且只要一次性少量的资金投入,就可以有持续的高回报,因此引得一些人违法设置。
    据执法人员介绍,户外违规设立的大部分儿童游乐设施比较简易,缺少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更缺乏专业机构定期维护,质量安全无法保证,容易发生挤伤、摔伤、电伤儿童等事故,建议儿童远离,尤其是在有风等的不好天气条件下。
    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表示,在户外设立的儿童游乐设施大多是由私人设立的,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商贩害怕承担责任跑掉的话,。不像是室内的儿童游乐设施,商家与管理方有协议,发生问题后,即使商家跑了,可以找出租方承担责任。
    此外,有知情人士表示,在一些有专门景区管理处的公园内设置的儿童游乐设施,也不一定就是正规的,虽然场地方同意其进驻了,但其合法性和安全性也要另当别论。
    市安监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而小型儿童游乐设施无论是服务还是设施安全都没有标准,市民一定要注意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则表示,户外儿童娱乐场的卫生并无管理标准可循,娱乐场中的娱乐设施卫生需达到何种条件,如何消毒,多长时间消毒等问题,全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和把关,。“现在家长越来越注重孩子和外界的交流接触,随之儿童游乐设施出现了很多新的事物,。”接受采访的人士表示,这些都需要能尽快立法解决。


晚报记者 黄孝萍/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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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江南晚报 | 升学团子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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