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


本报讯 广西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透明。


根据通知,广西财政厅明确了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定发布媒体,并对信息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做出明确要求。其中强调,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分别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的信息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在信息公告的监督检查方面,该省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规范本地区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

(陈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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