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事故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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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梧州市新兴三路海事局与地税局路口对出斑马线
时间:2015年8月1日22点28分
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大塘市场对出斑马线
时间:2014年9月3日0点3分
6月中旬开始,由市委文明办牵头,梧州交警积极推进2016年"斑马线上的文明"主题活动 ,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的意识,大力营造“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的良好氛围,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01
车辆要让行人
机动车驾驶人要“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过马路优先权益,养成文明驾驶习惯,行经斑马线时,自觉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主动停车让行。
02
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倡导“文明过马路”活动,过街时选择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过街通道通行,通过路口时遵守信号灯通行规定,快速通过斑马线,不逗留嬉戏。
司机不避让行人的法律后果:
罚款150元,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四)行经...人行横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交警将严厉处罚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
交警将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自觉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不停车让行,以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现场纠正,对不服从指挥、冲抢斑马线的机动车司机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将强化公交、出租、客运等行业的文明礼让专项教育,在车辆入户、驾驶证申领、年检等环节,强化“礼让斑马线”宣传。
当事人予以教育、处罚,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违法信息;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组织的车辆驾驶人发生此类违法行为的,应抄告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
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鼓励广大市民对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的不礼让行为和企业车辆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投诉。
对客运、货运企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进入企事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上好文明交通安全课,到校园给师生上交通安全课,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引导学生养成文明交通行为。
图文:交警支队、长洲大队、岑溪大队、高速三大队
编辑:宾佳欣
审核:苏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