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纳各方建议 提高立法质量|梧州市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继续征集意见


本报讯(记者 谢韵)《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梧州市即将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了扩大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众参与面,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梧州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28日至7月7日,组织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并于7月7日召开市一级层面的征求意见会。
据悉,《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通过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于6月16日在梧州日报全文公告,向社会征集意见,为期30天。

在昨天的征求意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对《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梧州市人民的代表提出,针对梧州市区“僵尸车”占道情况严重的情况,草案中在停车管理方面可以根据现有的其他法律法规作进一步细化补充,更好地处理“僵尸车”;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的与会代表则表示,草案中的部分条例最低处罚金额为30元,最高处罚金额为20000元,处罚金额跨度较大,不便于日后执法;且部分条款处罚金额的上限过高,该条例草案应考虑梧州市民的经济水平做适当修改;梧州市环保局的与会代表建议,近年来关于广场噪音、居民区饲养犬只产生的噪音等问题日益凸显,是否能够将这些情况的具体处理办法也列入该草案……

据了解,本次征求意见会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的重要参考。条例草案修改后,待条件成熟时将提交梧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后,还需呈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公布实施。

目前,《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仍在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市民可在7月15日前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的方式邮寄至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邮政编码:543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zsrdf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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