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多年黑锅,终还电信清白!



今晨一则央视新闻报道本不显眼,而对于电信人来说却期待已久——


改变一小步,行业一大步。


作为国家级媒体,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用语终于从频繁提及的“电信诈骗”变更为“通信网络诈骗”。


两者有何不同,还要从用词混淆说起:


“电信诈骗”的提法一直是主流媒体和各机关单位的惯用提法,也正是这样的提法使得客户误以为“电信公司诈骗”,而事实是“电信诈骗”只是通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形容词”,这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很容易引起混淆。




中国电信一直在与各地公安机关就重新规范利用短信、电话、网络等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用语保持良好沟通。据了解,自2014年开始,浙江、湖南、重庆、广西等多地省级公安厅陆续以函复的形式,正式公告将“电信诈骗”犯罪称谓,统一规范为“通讯(网络)诈骗”犯罪。


随着互联时代的发展,犯罪类型也在不断繁衍,“电信诈骗”的提法已经远远不能涵盖网络黑客、电子网银、改号软件、冒充领导同事、垃圾信息群发、代刷评价等新兴通信技术诈骗的违法行为。单纯利用电话诈骗的案件递减而互联网通信诈骗逐年递增。


在此强烈呼吁传统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平台,请规范报道用语:以央视官媒为用语标准,将“电信诈骗”称谓改为“通信诈骗”。一字之差,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