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费被克扣?县回应


网友“”发问:据国家财政部,,为何我们得不到?为什么要克扣?


对此,:

?》网帖的回复


现就网帖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2011年8月1日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


       、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6〕53号)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予以调整。文件明确“抗日战争、解放战争、、12424元、12280元。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每月按时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划拨到优抚对象个人银行帐户,。


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欢迎大家的监督!

       最后,祝全县优抚对象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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