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非答案揭晓】维修工捡副价值一万二的眼镜给儿子当玩具,是否涉嫌盗窃?

谁是谁非
   

空调维修工秦大哥在即将搬迁的医院旧楼办公室里,发现了一个纸箱,纸箱上放了一副外形独特的眼镜,他觉得眼镜上有摄像头看起来很新奇,于是将眼镜捡回家给儿子当玩具玩。一个星期之后,秦大哥收到警方传唤,这才知道他“捡眼镜”之举涉嫌盗窃,因为这副高科技眼镜价值12000余元。


您认为秦大哥捡副价值一万二的眼镜给儿子当玩具,是否涉嫌盗窃?


图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王雪法官

答案揭晓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王雪法官认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


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该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


这个眼镜的价值肯定是已经符合了构成触犯刑法的限额的这个范围内,秦大哥关键查明的点就在于他是否具有主观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按照当时现场的情况,如果办公室确实还是很整洁,所有的物品也都在原位,这个眼镜虽然在纸箱子上,但办公室上可能还有办公的桌椅,包括办公的文件等,这种情况下去办公室里把这个眼镜拿走毫无疑问就是盗窃行为;但是如果说这个办公室已经搬得差不多了,可能就是几个废弃的空纸箱子,恰恰又放了这么一个眼镜,也可能鉴于秦大哥主观上没有故意,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他拾得可能遗弃的东西也是符合常理的话,那也可能免于起诉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这个案件还关键要在于他现场的这个情况来看。


(编辑:康乐  责任编辑:王居蔚  监制: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