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男子被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只因砍了一棵树!


        大热天的你上街最想走在哪下呢?当然除了大型商场等空调地方。想都知道自然是大树下,但是如果大树明明还好好的,却是“光杆”你会有什么感受呢?有的街坊说有的人为了不挡着自己铺面多多少少都会对路边的大树适当“剪发”。你知道么?随意修剪或砍伐绿化是要罚款的!看看下面的例子吧!




  在博白县城区振兴西路,惨遭砍伐的绿化树还有2米多高,直径约有110厘米,两大分支都已被砍掉,砍伐处痕迹尚新,砍伐口有小腿般粗,旁边的一些小树杈也被砍掉。



  经初步审讯,砍树者黄某某交代了其砍伐绿化树的事实。原来,黄某系某手机店员工,由于店铺前的绿化树遮挡了视线,担心影响生意,遂擅自砍伐了绿化树。

  据了解,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小编提醒

        如路面树木确实影响到正常生产、生活的,可向博白镇绿化办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处理。但若为了私自利益,未经绿化办允许,将门前绿化树木乱砍伐,一经抓获,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移交到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在此,我们希望全县群众都行动起来,积极举报破坏绿化树木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城镇环境,为博白建设宜居城镇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玉林电视台,小编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