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推翻最严堕胎法案丨附评论《堕胎权之争背后的道德拳棒》



美国最高法院日前以5票对3票,推翻了2013年得克萨斯州通过的全美最严苛堕胎限制法案。这是美国最高法院20多年来针对堕胎问题做出的最重大判决,被视为支持堕胎选择权阵营的一大胜利。

 

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撰写的多数意见书指出,得克萨斯州这些法规在医疗上没有必要,且限制女性堕胎权利,违反联邦宪法。

 

据得州立法,禁止怀孕满20周以上的妇女堕胎,并对施行堕胎手术的妇产科诊所和医师设下重重限制,要求执行人流手术的医生必须在30英里内的医院有住院特许权,堕胎手术必须在“手术中心”进行等,迫使该州十几家相关诊所关闭,引发全美堕胎权利激进主义者强烈不满。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指出,这两项条款对妇女寻求堕胎途径设下重大障碍,对寻求堕胎构成不当负担,两者均抵触联邦宪法。

 

据悉,美国最高法院内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各占一半,八位大法官对得州法律到底是旨在保护妇女健康还是限制寻求堕胎,陷入严重分歧。,反对2013年得州法律。

 

最高法院的裁决出炉,让支持堕胎人士士气大振。主张妇女健康权益的国家生殖健康研究所和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均称,这是妇女权益的历史性胜利。

 

美国总统奥巴马对裁决表示“高兴”,他说:“我们将继续坚定地致力于保护妇女的健康,包括保护妇女的安全、提供可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和她们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利。”

 


(据中国妇女报)

 


堕胎权之争背后的道德拳棒

 

今年(2011年)3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修订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规定,育龄妇女怀孕14周以上,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施行人流手术;擅自终止妊娠,3年内不准再生;擅自堕胎,处1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网易女人频道在微博中让我评价这一政策,我说:“堕胎和避孕是女性天然的权利;任何与此相悖的政策法律,无论其出发点是基于何种原因考虑,都是非理性的,更是非人性的;特别是那些惩罚性的条款,看不出对女性的丝毫保护,相反,却是对女性的道德指责和人格侮辱。”

 

这条不足百字的言论发出后,由于网易挂在了这个选题的首页,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有的网友在微博上心平气和地与我探讨问题,有的则措辞强烈地对我的言论进行了谴责。我大致总结了一下,网上反对女性堕胎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胎儿也是人,就算是母亲也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命;第二,限制堕胎是为了遏制居高不下的出生性别比;第三,堕胎会给女性的身体带来伤害;第四,随意堕胎败坏了社会风气。

其实,这些貌似冠冕堂皇的批评,根本就不经一驳。

 

第一,胎儿是不是人?理论上有争议。我个人倾向性地认为,无论胎儿是否长成人的形状,无论其是否已经具备人的特征,只要其没有脱离母体,就不能称其为“人”。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没有溯及胎儿。《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我想,这“不生育的自由”应当包含着妇女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堕胎的内容。

 

第二,我国的出生性别比确实严重失衡,有人做过推算,到2020年,平均每五个处于婚龄中的男性,将有一人被判“无妻徒刑”。而男性无妻可娶,则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拐卖妇女、和强奸犯罪)。但,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原因,是大家觉得生男孩更加划算,这里面虽有观念的原因,但根本上却是制度造成的。不去改变制度,却盯着现象本身,显然是舍本逐末。

 

第三,堕胎肯定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伤害,但我们不要低估女性的智商,如果女性觉得人流手术会给自己造成伤害,完全可以选择不去堕胎,这也是女性的自由!如果是医院或医护人员的原因,让堕胎的女性受到了不该受到的伤害,那么应该加强对医院或医护人员的管理,而非限制女性的权利。

 

第四,我不知道,堕胎怎么会和“社会风气”扯上关系。我想,无非是有些网友觉得,随意堕胎的原因,是随意;而随意,则败坏了社会风气。假如这种假设成立,我要说,如果我们要用限制女性堕胎(按照这些网友的逻辑,不允许女性堕胎,女性就不与男性随意了。)来维系所谓的社会风气的话,那么男性又该负什么责任?

 

事实上,无论反对女性堕胎的理由打着怎样的招牌,无非是对所谓“世风日下”的担忧;而对女性堕胎的权利进行限制,则是男权社会对女性单方面挥起的道德拳棒。没有谁愿意残害自己的骨肉(哪怕是未出生的胎儿),也没有哪个女性会把堕胎当作家长便饭。

 

堕胎,对女性的伤害不言而喻,当女性选择去堕胎的时候,她肯定觉得,所有可选择的途径,堕胎对自己更为有利。什么叫尊重女性?就是让女性自己独立自主地做好自己的每一个选择,“我的身体我做主”,女性是否要去堕胎,我想,除了女性自己,无需其他人指手划脚。


(本文镇江日报发表时有删节,全文收入《婚姻不是女人一辈子的事》一书)


(作者系女权主义时评作者,精卫鸟女性文化评论机构主笔,著有《另一种美》,新浪微博@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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