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通报二】广西着眼改善民生扎实推进改革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585.91万人、278.31万人、1071.38万人、364.68万人、312.29万人、1755.9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77.17%、102.32%、100.60%、99.91%、102.39%、100.34%。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调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助企业减负增效


李宁波厅长视察梧州市社保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全力做好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制定政策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将除29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企业比例由20%降至16%,同时明确允许对依法全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无历史欠费的企业,确实无力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时间最长达一年时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降费率政策,费率由2%降至1%;工伤保险实际平均费率从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普遍降至0.5%。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失业保险政策和经办管理实现全区统一;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全面取消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实行协议管理。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规定,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实现统一,按我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截止6月末,我区失业人员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012.35元/月•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420元/年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确保基金安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全区实现互联互通的定点医疗机构2189家定点零售药店3831家。推进与“东三省”、贵州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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