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与暴力 | 在这个时代的疯癫之中,人只能依靠面包生存?


亨利•查尔斯•李:法学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历史。立法者的工作,不仅在于使其时代的行为和习惯融合成为文化,而且将最深刻的思想和信念实体化,坦诚地直面我们的审视,不带一丝遮掩。这为我们提供了对过去景象的最确实可信的概括,而其中细节幽微之处,则有编年史专家们补全。


本书来源于我所试图探究的那组法律和习惯,它们被我们的祖先用于探索争端下隐藏的真相,不仅诠释了人类从原始野蛮向文明开化迈进的过程,而且向我们揭示了人类思想中某些最离奇的迷思。


在这个版本中,我试图通过追根溯源,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阐明一些渐趋消亡的旧俗和迷信的来源。在现代理性薄弱的粉饰之下,时而重蹈覆辙恐怕在所难免。


权衡大众思潮时,我们也不应忽视罗马天主教会不停灌输的“上帝和圣徒们常常干预日常生活事务”的虔诚信仰。不仅病人会被奇迹般地治愈,而且受到诬告的无辜者也会获得证明,甚至连人类司法公正的过程都会被打乱。就这样,一本刊印于16世纪的法国、献给圣母玛利亚的书,虔诚地记叙了如下案件:一个女子因被控犯有近亲通奸罪而被判处火刑,但是由于圣母的干预,她得救了,而违反了忏悔保密规则、对她提出控告的神父,则被处死。

 

教皇们所发出的禁令无疑大大影响了君主们,促使他们废除神判,不过其他一些因素在这件事上所发挥的作用也毫不逊色。12世纪和13世纪罗马法的复兴,以及在疑难案件中引入屡试不爽的酷刑之法,大大推动了世俗法庭反对一切神判的步伐。由此,我们应当认识到还有一个强大助力,那就是市民社会(the communes)的兴起,他们频频以自己坚定的常识否定荒谬的神判。不过,这些影响在前文中已经得到了比较详细的讨论,几乎无须赘述,除了下面这一点:神判苟延残喘的挣扎,没有像一对一的决斗断讼拖得那么长。



 

可是,这些从大夏人祖先无尽过去所流传下来的、求助于上天的方法,其确切的消失时间在任何国家的记载中都不可考。我们在上文中已经看到一些神判的形式,例如尸棺公判和冷水审判,尽管早已从法律条文中消失,却苟延残喘地延续到了19世纪后半叶;如果我们将立法者对这一体制的禁止,看作人类心理构造转变的原因或结果,那就大错特错了。未知事物的神秘诱惑,对不可获得之物的孜孜以求,将我们的人性与超自然力量相连的渴望——所有这些混杂的动机,都促使我们对前文已经探讨过的那种迷信执迷不悟。尽管其外部表现可能已经被一扫而空,那些使它们生机勃勃的强大机制却保留了下来,活跃程度可能丝毫未减,因为其运作更加隐秘。一代又一代的丑剧上演,不可思议地彼此依附,焦急地等待着人类的后代们,似乎业已消亡的迷信又以另一种形式永存下去。我们可以从令人生畏而盛行一时的巫术和魔法中,将它那些最粗俗可鄙的形式识别出来,这些把戏折磨了16和17两个世纪;它升华到天堂的边缘,我们看到它在仿若天使的寂静教派(Quietism)理论中再度出现;它又重临尘世,刺激着灾变论者(the Convulsionnaires)疯狂的诡异行为。它披着不同的伪装,将18世纪高雅精纯的怀疑主义引向对魔杖超自然力量的信仰,认为它们不仅能寻找到隐藏的泉水和深埋的矿藏,还能揭发罪行,并洞穿其一切狡猾的逃避伎俩。


Jacques Aymar


在1692年,当雅克·艾玛尔(Jacques Aymar)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向奇迹的魔杖之后,他被召至里昂协助警方调查一起离奇的谋杀案,此案令当时的执法者困惑不解。在魔杖的帮助下,他水陆兼程地追踪罪犯,从里昂到布凯尔(Beaucaire),,此人供认了罪行。最终证实,艾玛尔只不过是个狡猾的骗子;而他所造成的狂热一直延续了整个18世纪,直到该世纪末,一个名叫坎佩蒂(Campetti)的骗子同行揭穿了他的伎俩。甚至在几年前,在西宾夕法尼亚勘探油井时,魔杖还死灰复燃地得到了使用。对艾玛尔行当的记录,以及对其影响的探讨,可见于卢比欧·伊·迪亚兹教授(Prof. Rubio y Diaz)的作品“Estudios sobre la Evocacion de los Espiritus”,Cadiz, 1860, pp. 116-28.


前文种种论述足以验证,甚至在今天仍有一股潜藏的迷信暗流,时而闪现,并显示出我们仍未彻底摆脱过去的弱点。每一个时代,都为自己的罪孽和愚行所累——最值得庆幸的是它们极为成功地隐藏了自己,除此之外几乎无可施为。在此,在我们引以为傲的19世纪,当人类智力压倒自然的力量时,、蒸汽机和电报刺激着物质繁荣的进程,诱骗我们牺牲心灵换取智能——即使在这之中,我们本质上的两面性仍再度浮现,,以及通灵术(spiritism)的奇幻神话中,从中也可看到对纯粹理性专制的抗议。如果我们对自己最高贵属性的如此错乱感到惊讶,必须记得我们身上的原始桎梏反应的强度,并且据此可以知晓,在这个时代的疯癫之中,我们何等彻头彻尾地忘记了那神圣的警示:“人不能只靠面包生存!”


(本文选自亨利·查尔斯·李《迷信与暴力》)


《迷信与暴力:历史中的宣誓、决斗、神判与酷刑》

亨利·查尔斯·李 著,X·Li 译

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年6月



李博士的荣誉就在于,他是少有的勇于挑战欧洲大陆的法律及法律文献的非英国学者之一。他用肉眼直视它们而不是透过眼镜来评判它们,后者是一种更为简单的工作。我们彻底地信任他,是因为他仅把视角固定在中世纪,而且他也从不引用那些带有冲突和争议的观点。我们不能把这种研究方法推荐给一般人而只能推荐给意志坚定者,而李博士正是一个拥有坚定信念、冷静客观、谨慎细心的人。

——费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剑桥大学教授)


他在美国最有名的著作是《迷信与暴力》。大部分律师都熟知这本书,因为受到职业的影响,他们对这本书比那些执法者有更多的兴趣。这本书已经再版四次并仍在继续再版。

——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哈佛大学教授,中世纪史权威)




亨利•查尔斯•李是谁?


亨利•查尔斯•李(Henry Charles Lea,1825—1909),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美国历史学会主席(President of AHA,1903)。他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个欧洲中世纪历史方面的专家,尤其精通社会制度、法律和宗教史。哈佛大学,曾接受他女儿的捐赠,设立中世纪史方面的亨利•查尔斯•李教授职位来纪念他。其代表作有《迷信与暴力》(Superstition and Force)、《中世纪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以及《西班牙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Spain)等。



亨利•查尔斯•李雕像之基座:


亨利•查尔斯•李(1825—1909),费城最重要的公民之一。

年轻时,他是自然科学的钻研者和文学作品的评论者;

成年后,;

那之后,他是公民事务与慈善事业的领导者和拥有世界声誉的史学家。

其著作,尤以措辞之精准、判断之公允以及对真理之热爱见长。

他殚精竭虑,他无负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