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加强我区黄标车和老旧车迁入管理,对于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一律挡在门外不准迁入。
严格执行迁入标准
坚决将国Ⅳ以下二手车挡在门外
从2016年8月8日起,外省拟迁入我区的二手机动车辆,需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
区内各市间机动车相互转移的,由各市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拟定管理细则。各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迁入车辆环保检验数据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出具车型审核证明。。
杜绝环保标志造假现象
目前,。联网后,环保检测和安全检测的衔接将更高效,同时将杜绝环保标志造假现象。
在弄清楚哪些车属于黄标车之前,我们先来明确黄标车的定义。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
查询自己的爱车是否为黄标车,目前有两种方法:
1)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2)根据国家实施排放标准的时间,以下七类车辆可以判定为黄标车:
①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②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③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④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⑤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⑥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转自:睛彩广西交通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