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法官】法官入额考试 | 万万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法官

虽然,我们身边从来不乏各种各样的考试。但是,这一次考试的对象竟然是......

法官!!!


小编捋了一下,近期的法官入额考试还真不少:

8月21日,,839名法官参加了考试。

8月27日,,1149名法官参加了笔试。

9月3日,,150名考生参考。

9月4日,福建全省举行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375名助理审判员、421名助理检察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参加考试。

9月4日,、,、5987名法官检察官参加了遴选入额考试。

……

其实法官考试和我们参加过的考试并没有什么不同↓↓↓
检查考试证件

考试现场

那么,面对考试,法官们的心态都是怎样的呢?
典型①

典型②

典型③

典型④

典型⑤

典型⑥


虽然心态万千,

但是大家在考场上,

还是认真沉着对待,

毕竟冷静、理性谁也比不过咱法官啊!


小编为什么会感慨法官员额制考试呢?

我的天呐!

你是不知道这群人有多厉害!!!

首先,,需要通过统一招考,这个比例大概在10%左右。

其次,想要成为一名法官,还要通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按照通过率较高的年份计算,比例大概在20%。

10%X20%=?


就是他们,要参加的考试,。

入额?

他们不是法官么?

没错,不过按照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统一规划,将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10%X20%X39%=?


明白了吧,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多!难!


入额法官该具备何种能力?

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法官的入职门槛提高,肩负的责任重大,对入额法官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遴选、竞争、入额,目的是确保今后法官的素质和能力能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让审判公正、裁判服众。那么,今后入额的法官该具备何种能力呢?

1
准确适用法律的专业能力



审判案件是将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人或事,即实现法律和事实的结合,但这种结合不会是法律和事实之间主动的、简单的、自然的或直接的结合,必须以法官为中介。在适用过程中,法官的能力体现在两个沟通上:(1)法官与事实的沟通,就是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掌握和分析清楚明了,抓住事实的关键和实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剔除与案件定性定量无关紧要的细微末节,法官与案件事实的沟通就越彻底,在选择和适用法律时就会越顺畅;(2)法官与法律的沟通,就是对案件所适用法律的选择及其正确的理解,适用法律就是“找法”的过程,就是寻找适合于解决本案的法律规范。一般来说,对事实了解的越全面、掌握的越准确、分析的越透彻,所选择的法律就会越适宜。

2
客观认定事实、证据的判断能力


诉讼所涉及或争议的事实是过去巳发生的客观事实。法官审理案件不可能事先介入或见证,更不得事后凭空推断,作为法官,只能凭借能够证明当时客观事实的一切证据来认定事实,只能从已有的证据中发现事实。于是,法官能否具有一双识别真相的“火眼金睛”认定案件事实、判断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3
案结事了的解纷能力


从解纷的实效角度考查,案了事不了,只能加剧当事人的矛盾,只能算是从形式上解决了纷争,而深藏于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焦虑、绝望、愤懑并不会因为一纸裁判而自然平复。法官裁判“无法事了”,只会引起当事人更为复杂的心理,激起比纠纷初始阶段更加强烈的情绪,如上诉、申诉、缠诉,甚至以非法和进行自力救济,案结但事不了,只会使人民群众实际上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这样的审判不但没有维护应有的公平正义,反而只会伤民心,,从根本上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

4
务实亲民的协调能力


司法的权威,不能是靠摆架子装出来的,不能靠封闭、隔离民众的专横霸道硬撑起来。司法既要回应当事人对查明“真相”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作出的裁判能为群众乐于接受。 

5
娴熟高超的驾驭能力


诉讼解决的过程是一个利益争斗与平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未知的、不安定的因素,存在着一些突发性以及矛盾激化的可能,法官需要很强的驾驭能力,对庭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置。


现在你明白了吧

法官

是一个智商、情商“双高”群体

法庭上火眼金睛辨是非

考场上挥洒自如答试卷

有了你们

我们的公平正义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