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全有网——出事了!广西的司机大佬们,千万不要随便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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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江苏省宿迁市发生了一起因司机鸣笛导致的交通事故。经过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近日终于出来了结果,这个结果,让全国的驾驶员,尤其是那些爱按喇叭的驾驶员倒吸了一口冷气!


(网络配图)

事情是这样的:司机程师傅驾驶出租车在路上行驶,此时路前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于是他习惯性地鸣笛催促。三轮车车主鲍某称自己受到了惊吓,在给程师傅让道的过程中由于内心慌张,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车里的乘客胡某也因此受伤,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网络配图)

事发后,三轮车车主鲍某和另外乘坐三轮车的4人以死者亲属的身份,将程师傅、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判决结果:鸣笛的的车司机程师傅对这起事故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合计共178571.49元


的哥和保险公司:我不服!程师傅觉得自己很委屈,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他说:“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我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我的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保险公司也认为,出租车与三轮车没有发生碰撞,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程师傅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地交警部门却表示:事故原因无从查起。胡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但这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成因无法查清。


法官:鸣笛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法官认为,胡某之所以死亡,是因为三轮车车主鲍某在听到程师傅的鸣笛声后,受到惊吓才导致的。所以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属于交通事故。大家可以查看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和汽车鸣笛的相关规定是这样写的:


  •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在汽车的行驶中,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根据需要和规定发出必需的音响信号,提醒行人和引起其他车辆注意,保证交通安全。但汽车鸣笛应符合《交通安全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范,尤其是遇到非机动车、年长或年幼行人时,应主动让行,切勿急促、大声鸣笛,以免对方受到惊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以后上路,喇叭按还是不按?  


也有网友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至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在按喇叭过程中,也是有可能导致周边的行人或者车辆发生意外的,不少司机疑惑,法律法规规定要按喇叭,可是出了事又得担责,那么喇叭要不要按呢?


法律专家胡东平表示,法律法规的“应当”是一种命令性的指导,也就是说必须按喇叭。一旦发生意外,也应该分情况。如果距离较近的地方有老人或者电动车、自行车,那么按喇叭导致意外,由于司机可以预判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引发意外,所以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一些大型货车,喇叭音量在近距离会影响其他人的正常行驶,那么就要特别注意。如果距离较远,按喇叭导致的意外,司机则不用负责。其实喇叭是可以按的,只不过在按喇叭之前应该多观察,这条法规的初衷是希望保护司机自己的同时,也应该保护其他人,两者并不冲突。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红的意见也相同:首先应当明确,按喇叭是一种正当行为。但如果由此引发其他意外,则要看按喇叭的司机主观判断的问题,比如明明看到边上有电动车、自行车,还按喇叭,这种明显影响他人的行为一旦导致事故,则是要承担责任的。反之,则不用承担责任。归根结底,不是按不按的问题,而是怎么按的问题,这需要司机按喇叭之前多观察,不要影响他人。


原来按喇叭也有那么大的学问!

希望专家的说法能帮到各位朋友!


来源:腾讯汽车 第一车友会 中国江西网

综合:睛彩广西交通频道官方微信(转载须注明)

法律顾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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