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深啊!18岁少年来城市工作,因一时没找到工作决定这样捞钱……

没钱也要用正规手段去赚,竟然用“碰瓷”的手段去“赚钱”,说到底还是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9月11日15时30分,在柳江县瑞龙路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和自行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柳江县交警赶到现场,看到一年轻男子躺在地上满脸痛苦状。男子称其骑自行车在路边行驶,被变道的电动三轮车撞伤了,要求民警为其做主,责令对方赔偿医药费及相关费用。


,回忆起就在8月30日,这个男子在附近路段发生过同一情形的交通事故并受伤,事故中对方司机向其赔偿了数百元。


才十余天,竟然连续发生两起被撞伤的交通事故,民警串案分析,怀疑男子涉嫌碰瓷。经向附近群众及事故办案单位了解情况,发现半个月来,该男子在附近区域道路上已连续被“碰伤了”数次。




经查,男子葛某,18岁,广西平南县人。“我是故意碰瓷的!”面对警方出示的证据,男子道出了真相。


据葛某说,半个多月前,他从平南来柳找工作,没找到合适的工种,就决定搞碰瓷诈骗钱。他总共碰瓷大概10次,有五六起对方愿意出钱私了,共 诈得钱财1万多元。每次碰瓷,他都骑自行车在路上慢行,寻找目标,目标多是无牌汽车和电动三轮车,这类车手续不完善且无保险,车主怕麻烦多选择私了。



日前,该案已移交柳州警方进行深挖和追踪,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希望遇到过类似情形交通事故的群众,向柳南公安分局西鹅刑侦大队反映,以便警方追究葛某的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驾车上路遇到交通事故或疑似碰瓷,不要惊慌,也不要一味迁就对方草草协商私了,应及时报警,交由交警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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