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闻:一场车祸引发的八颗牙官司!


陈先生因驾驶摩托车遭遇重型厢式货车碰撞
丧失口中八颗牙齿而引发纠纷


两车相撞
2012年7月24日,被告陈某国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与原告陈先生驾驶并搭乘陈某财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
造成当事人陈先生当场摔掉八颗牙齿、陈某财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后救治
陈先生先后被送至博白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60645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陈某国垫付34615元给他住院治疗。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存在差异,且陈先生还有后续治疗所需费用,。


争议焦点:掉了七颗还是八颗?
,陈先生就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为:陈先生因此次交通事故缺失了8颗牙齿,造成十级伤残。
 但被告认为鉴定结果认定脱落8颗牙齿与入院治疗时病历记载的脱落7枚牙齿有出入,所以其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根据伤残等级划分标准,牙齿脱落8枚以上的定为十级伤残,所以7与8之间就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陈先生称其有一颗为多生牙,就医时因记录错误才记载成7枚牙齿,并坚持后续治疗的方案仍按八颗牙齿治疗,且种植一颗牙齿要一万多元,花光了家里的数万元积蓄才勉强种植了其中的四颗牙齿,剩下的部分已无钱种植。


案件后续
案件因鉴定问题经历了一年后,法官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调解的空间很大,通过主动积极的沟通、说理,可以促成保险公司依规合理给予赔偿,化解双方的矛盾。
陈先生希望尽快结案拿到赔偿款对牙齿进行治疗,被告方则希望能够降低赔偿数额,双方都希望能够早日结案。


结案
通过耐心劝导和细致的剖析说理,陈先生做出让步,在第二次庭审中提出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赔偿作出适当让步。
2016年6月份,主办法官根据各方的调解意见适时作出调解协议,水到渠成式的调解过程很容易便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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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on-4种植牙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