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女子高速路上寻短见,被交警抱起塞进车内

  3月7日,一女子躺在高速公路上寻短见,幸遇黔南高速交警巡逻,交警了解情况后将女子带离高速,及时制止该女子的冲动行为。


(民警将女子从行车道上拉下)


  据了解, 3月7日上午10时27分左右,黔南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兰海高速新寨往贵阳方向1567公里处时(独山县城附近),突然发现高速路上有两名红色衣服的人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你追我赶,身边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非常危险。见此情形,民警也立即靠边停车上前了解却情况。


(民警将女子带到安全区域)


  民警下车后又发现,此时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已蜷缩成一团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只见她情绪激动,泣不成声。由于高速公路上车流量较大,且该女子不听从民警的劝阻,怕出意外,不得已,民警只好强力将其抱住送上了警车,并将其带下了高速。



(将女子送上车内)


  经了解,该女子姓张,今年25岁,家住西安市长安区。前几天一家人高高兴兴前往广西桂林旅游,在返家途中,张小姐与其哥哥因为琐事发生矛盾。期间,张小姐还不听母亲的劝阻想要跳车寻短见。怕出意外,张小姐的哥哥只好将车辆停靠路边,想让其冷静下。谁曾想,车刚停稳,张小姐就立即下车往前方跑去,全然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其母亲也只好跟在其身后不停的追赶并劝导,然而由于其母亲年事以高,未追上张小姐。幸好这一幕刚好被巡逻交警发现。


  最终,在民警和其母亲不停的劝说下,张小姐的态度才有所缓和,放弃了寻短见的念头,答应和家人一起回西安,事情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一组动图告诉您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





我省高速限速为:小车120公里/小时、货车及大中型客车100公里/小时的标准。

试想一下,一辆小车的重量一般为1.5吨左右,乘客重量210公斤,车速V=120公里/小时。经过计算,如果撞上行人,平均撞击力为483吨,基本上很难幸存。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违法上高速,具有极大的危险性,造成极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不但危害到危害到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且一旦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碰撞而发生事故。由于是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行人方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黔南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的道路,只允许机动车通行。除相关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上高速行走、骑车、横穿高速公路。如果有人情绪失控走上高速公路,朋友或他人看见后,应在第一时间加以阻拦,安抚当事人情绪,迅速将其带离高速公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黔南交警高速一大队


图文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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