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之光 | “大一统”格局与两种延续性背后的普遍主义————评赵鼎新《儒法:历史的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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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格局与两种延续性
背后的普遍主义
——评赵鼎新《儒法:历史的新理论》

文/殷之光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助理教授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
经略研究院理事  

 摘  要 
即便经历了从帝制到共和的转变,经历了由旧入新的两场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与疆域仍旧大体在“大一统”的格局下延续。这的确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在世界范畴内所具有的最大独特性。赵鼎新试图通过对历史上“强”传统谱系的梳理,将这种独特性理性化、理论化。赵鼎鑫的这项工作更像是一个宏大项目的开端或蓝图。在强烈的面向当代的问题意识影响下,《儒法》里的及其历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研究对象,而成为了一种普遍主义话语的载体,为今天的世界提供启迪。

本文首发于《开放时代》2016年第5期
感谢作者授权



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赵鼎新的英文新著《儒法:历史的新理论》(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A New Theory of Chinese History)将两个在19世纪资本主义全球化浪潮中浮现的问题重新又带回到了当代学术语境。其一是一个萦绕在英语世界社会科学研究者几乎一个多世纪的问题,即,何以能作为一个统一帝国存在两千余年?。这一问题,也同样与汉语学界在20世纪改革开放初期困扰了一代学人的历史“超稳定结构”问题形成了呼应。[1]这也成为了赵书中第二个最明确的问题意识。两个问题中,前者代表了马克思·韦伯以来,在西方中心主义视角下对历史进行理性主义式的规训尝试;后者,则更带有历史学传统脉络中、甚至是知识分子传统中那种浓重的历史意识。[2]
 
赵鼎新的工作,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对“为什么”这类大问题的回归。他试图解释这一天下普遍主义秩序形成的动因,及其主要在“天下观”内部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逻辑。当然,也应当看到,赵鼎新对宏大问题的回归,在英语学术世界并不是个案。近些年,,采用历史案例对这种“为什么”问题的学术兴趣重新浮现。[3]我们也可以发现,赵鼎新的兴趣更侧重通过对长时段历史的整体分析,。《儒法》的历史感,体现在赵鼎新那种斯宾格勒式的,对“文明”变迁动态及其未来表现出了强烈的关怀。
 
《儒法》处理的是一个跨越了2000年的长时段历史,但作者试图避免对这一庞大的历史时段做出简单化的裁定。他试图回到历史现场,将“儒”“法”两家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权力治理实践中的展开作为逻辑主线,对历史发展中对“大一统”的追求,以及“效率导向型的、面向公共事务的工具理性文化与累积性发展模式”(publicly oriente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efficiency-oriented culture, and a pattern of cumulative development)[4]。,构成了《儒法》最有价值,也是最具当代关怀的问题意识。
 
在笔者看来,《儒法》的问题意识中体现出的上述两个层面,是本书的诸多努力中最具吸引力的两个方面。与活跃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知识分子不同,赵鼎新并未用一种焦虑的心情去看待历史中的“超稳定结构”问题。事实上,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相比,,存在着极为特殊的长期连续性。而这两种连续性,似乎成为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根本动力,在长时段的历史动态中,保证了作为文化认同与地理疆域的相对稳定与统一。在《儒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赵鼎新试图找到这两种连续性背后的普遍性逻辑。
 

本文并不奢望对赵鼎新先生《儒法》这一几乎涵盖了从西周晚期到辛亥之前全部“帝制”时段的宏大作品做出整体性的评价,[5] 而仅试图能够从解读《儒法》问题意识背后学术脉络的角度出发,,并同时尝试为读者梳理出《儒法》问题中强烈的当代意识。
 
从《儒法》的叙述中,我们很容易发现作者从比较史视野出发,试图对世界帝国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全球秩序性变迁问题做出的回应。因此,本书所涉及的内容, 又触及到了一系列国际关系史、全球史、以及社会经济史领域内的重大问题。其中包括:“春秋公法”与欧洲现代国际法秩序比较问题、现代工业资本主义诞生及其历史普遍性问题、,等等。
 
必须强调的是,虽然赵书处理的是一个历史问题,。总体说来,无论是20世纪初从年鉴学派的工作中逐渐兴起的西方对长时段历史的兴趣,还是历史传统中对国朝史的重视,其背后都是一种对足以系统影响一个“世界体系”(world system)的“整体史”的关注。这种对整体史的探索及叙述,,以及对当下世界历史走向的强烈道德感。这种历史书写本身,。然而,随着冷战的结束,在历史研究领域内这种对长时段“整体史”研究的兴趣逐渐退潮。。赵一再向读者强调,引入对宏观历史(macrohistory) 分析的辩证视角是《儒法》希望展现的一个基本历史意识。实际上,。
 
1
绝对主义的形成
 
无论是在传统的西方汉学家还是在对社会有兴趣的社会历史学家的讨论中,我们都能看到一个对“儒家”思想的先验预设。这种静态的文明论假设,一方面将资本主义全球化开始之前的世界史看作是由“儒家”、“西方”与“伊斯兰东方”三个主要板块拼凑起来的集合。当然,必须指出的是,一些用英文写作,主要活跃在西方学术界的华裔历史学者很早便对这种“迷思”提出了批评。例如,何炳棣的研究很早便向英语学者们指出,帝制的基础实际上是法家思想,而儒家则从道德与社会伦理秩序层面对法家起到了制约,,而非主宰。[6]
 
同绝大多数的传统西方汉学家以及用英文写作的华裔历史学者们不同,《儒法》试图用一种社会学的问题意识及定量方法,梳理出一种在历史动态中形成的“大一统”的权力来源。赵鼎新不但未假设“儒家”在权利制度中先验存在的权威地位,也未轻易认同帝制时期/朝廷(state)具有绝对权力(absolute power)的定见。[7]在赵看来,,。[8]“绝对主义”(absolutism)在历史中的形成,则需要被放在一个列国战争的大背景下去理解。[9] 赵书提出,“战争”(war)是构成帝制时期“儒法”行政与社会秩序特色的基本动力。当然,这一观点并不是全新的,赵在书中也承认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和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对其理论的重要影响。的确,读者可以清楚看到,在赵的理论框架内,,明显带有蒂利对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历史中战争与治理关系分析基础上提出的掠夺性建设理论(predatory theory of state-building)的痕迹。这种以“(民族)”为基础,对于其内部以及相互间长时段、,也很能体现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出现的、。在书中,赵鼎新也反复回应迈克尔·曼对社会权力四种来源的提法进行回应,并试图通过对春秋时期历史的分析,对其理论进行修正。[10]
 

虽然赵在序言中便明确揭示了其问题意识与蒂利和迈克尔·曼之间的精神继承与呼应关系,但是,。简单说来,蒂利等人所描述的欧洲历史内部“”的形成,是在一种罗马帝国统一结束,欧洲地方王权(Sovereign)兴起,王权、君权(imperium)与教权(papacy)之间产生紧张关系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性碎片化过程。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在公元11至12世纪期间,多次发生的欧洲世俗君主同教皇在主教叙任权(investiture)问题上爆发的严重冲突。而也正是在这一权力冲突的紧张关系下,世俗君主内的法律学者们,开始重新对罗马法进行创新性解读,以谋求对教会法及其所代表的教皇特权进行削减和制约。[11] 。。后者明显是一个对王权进行整合并进一步形成统一君权及其律法的大一统过程。在历史现场中这个“从到大一统”,并以大一统为基本历史轨迹的趋势,构成了与欧洲中世纪“从统一到”轨迹的根本区别。在这两种历史轨迹背景下对及其权力诞生的讨论与比较,因此便成了最具创新潜力的富矿。
 
2
 
,那么在春秋战国语境下构成的大一统秩序,则可以被看作是在近代资本主义全球化开始之前,存在于亚洲的以天下观为基础的另一种普遍主义秩序。在英语世界,,可能经常会被拿来同许田波的工作进行比较。的确,许田波作为一个重要的回应对象反复出现在《儒法》的叙述中。在其《古代与现代早期欧洲的战争与形成》中,许田波从现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范式角度出发,。[12] 其核心问题是希望讨论“”作为一个“”(state)何以能够经过先秦的“无政府”“国际”状态,在公元前三世纪便进入统一,并建立起科层化的官僚行政机构。而在现代早期的欧洲,虽然经历过长期的战争,,这种大一统格局也未能在欧洲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在维也纳会议上建立起的“权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结构。
 
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在当代英语世界国际关系学科背景下写作的许田波有种对学科的使命感。她的工作,似乎是在通过对这种“为什么”问题的解读,从其学科内部寻找一种可以跨越时空的普遍主义理性方法论。我们甚至可以从中寻找到肯尼斯·沃尔茨(Kenneth Waltz)的影子。[13]在她看来, territorial states)组成。[14]但是,本文在开始便提出,这种非历史的(ahistorical)比较完全忽略了及其权力在与西方历史语境中的差异性起源与发展轨迹。,去简单类比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的历史,去消解历史中对春秋时期以“王道”与“霸道”之争为主线的历史叙述,消解这一争论本身背后历史意识(historical consciousness)的合法性?赵鼎新通过其《儒法》的工作,跳出了许田波式的那种当代英语世界国际关系学科框架,为这一问题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及其背后的特殊性矛盾。
 

实际上,即便在英语世界,这种将春秋时期的天下秩序类比为欧洲民族形成时期国际秩序的提法也并不新奇。1881年,翻译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万国公法》的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传教士丁韙良(W. A. P. Martin)在柏林的世界东方学者大会上宣读了一篇题为《古代的国际法的论文。[15]在文中,丁韙良提出,国际法早在周代便已存在。在秦统一之前,列国之间非但地理之间比邻而居,。丁韙良认为,从邦国外交密切程度上来说“古世情形,与希腊相似”,且有过之。[16]而从制度及文化上来看,周朝的分封制度形成了一种类似于欧洲中世纪封建领主与罗马教皇之间的关系。同罗马法一样,周天子的礼法是一个“普天下”(orbis terrarum)的通行准则与道义。[17]丁韪良认为,正是在这种类似的关系下,规范“春秋列国交际之道”的“公法”得以早于欧洲出现。但是,自秦统一天下以降,这种国际公法便随之消失。[18]在丁韪良对春秋公法类似欧洲国际法的比附中,战争法是他讨论的重要案例。在丁韪良看来,春秋时期的战争法虽然未能成文,但从历史记录里春秋时期的战争实践来看,这种对战争行动的规范实际上构成了古代国际法的核心。这一系列存在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法准则,无论是从惯例、,都与欧洲的近代国际法具有极高的重合度。因此,丁韪良认为,可以很容易地接纳来自世界间的国际法准则,从而进一步构成现今世界和平的基础。
 
另外值得简单提及的是,赵书中也分析了楚晋争霸过程中对周代战争礼法的使用。但是,赵并未简单地将礼法比作古代的战争法雏形,而是将目光转向内在,讨论的战争本身对治理的影响。在他看来,郡县制的产生需要被放在这种战争目的主导下的效率导向型文化背景下去理解。与丁韪良调用欧洲近代法律传统资源,用“战争法”背后的“骑士准则”(chivalry)传统去规训春秋时期礼法的企图不同,在赵鼎新的讨论中,战争被处理为一种社会斗争的形式,。礼法本身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这种诸侯国长达400余年的反复斗争实践中,。[19]
 
当然,。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无论是《瀛寰志略》的作者徐继畲,还是李鸿章幕府冯桂芬,《万国公法》中文序言作者、曾国藩幕府张斯桂,再到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梁启超,均有对“春秋公法”及春秋时期周天子下诸侯国之间关系类似今日“欧罗巴情势”的比附论述。[20],实际上已经达到相当深度。[21]然而,同丁韪良的兴趣不同,在知识分子(他们同时不少也是帝国秩序的积极建构者)脉络中对春秋公法的讨论实际上是对周代天下秩序的一种当代阐发。将当代世界列国秩序比附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天下秩序,实际上是在“天下观”内对地理空间的认识进行延伸。而按照天下秩序内部的普遍主义逻辑,19世纪在“世界/天下”范畴内出现的以为单位的冲突与竞争,无疑仅仅是一种“霸道”之争逻辑下出现的状况,是暂时性的。,在王道基础上构成的天下“大一统”——大同,则是长时段历史发展的必然路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丁韪良从普遍主义角度构想出的历史相似性,与晚晴知识分子阐述的“春秋公法”及公法秩序两者间,实际上体现出了更为深层次的、两种普遍主义逻辑的冲突。从赵鼎新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历史意识在当代的延续。
 
3
“儒法”讨论的当代面向
 
赵书希望将帝国作为一种与公共行政形态进行纵向的分析,试图揭示一个独特且充满内在复杂性的“历史模式”(historical pattern)。[22]通过这种对于脉络与模式的讨论,赵鼎新很明确地表达出了他这一问题意识的现实关怀。的确,《儒法》“长时段”的历史叙事主要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并兼及整个帝制时期。然而作者并不希望将其讨论局限在一个有限的、终结于1911年辛亥革命的过去时段(past),。[23]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儒法》的问题意识,则更与西方社会经济学家开创的“世界体系”(world system)以及人类社会权利结构研究的学术脉络形成呼应。循着这条线索,我们可以从《儒法》的讨论中看到波兰尼(Karl Polanyi)、华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艾森斯塔德(S. N. Eisenstadt)、阿瑞吉(Giovanni Arrighi)、西佛尔(Beverly J. Silver)、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人的影子。
 
西方学者对“世界体系”的讨论,基本问题建立在对资本主义作为“全球”秩序的兴起及其蔓延的兴趣上。他们还希望处理这种全球秩序与(民族)权力(power of states versus the power of capital)之间那种暧昧又紧张的关系。[24]同样,在对历史的研究中,资本主义与历史的关系也是一个困扰了海外汉学界许久的韦伯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西方中心论的提问方式为“资本主义为何未在产生”。而以京都学派为代表的宋代资本主义论则体现了一种在历史内部寻找“现代性”动力的尝试。虽然在《儒法》的最后一章中,赵鼎新也对市场问题,特别是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著名的“大分流”论述以及“加州学派”进行了回应。[25]不过,我们可以发现,赵鼎新并未将以私有化及市场为核心的工业资本主义诞生本身与现代性之间划上等号。在他的讨论中,与市场相比,权力的发展脉络似乎更加占据历史发展的主潮。我们几乎可以从赵鼎新的讨论中看到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表达的一系列看法。赵鼎新的“战争”与马基雅维利的“冲突”一样,都在权力的发展中扮演着更具创造性的作用。。在赵鼎新看来,的“强”(strong state)传统可以用来解释经济发展的特点。在儒法内部,私有经济仍旧在的默许下继续存在。

并且,这种关系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管辖与被管辖的静态模式,而更应被看作是一种在强内部几种社会力量在整体内部出现的平衡状态。[26]在赵鼎新看来,欧洲工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更像是一种“弱”(weak state)传统下不可避免出现的后果。赵还指出,在战争调动的需求下,“弱”不可避免地需要用金钱或是土地来调动社会中的个人。而这种调动模式,则会进一步弱化的权力,加强封建的独立力量。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格局下,强有能力进行统一的社会调动,以进行科技、商业、军事、水利等多方面的发展。而相比之下,早期现代的欧洲则受到教权、贵族、王权、城市中产阶级等多方面力量的制约,其历史脉络则充分体现了“弱”发展的必然轨迹。
 
我们可以通过赵鼎新对“弱”和“强”历史轨迹的分析看到其宏大的理论企图。在《儒法》中,赵鼎新并不乐意受制于现有英语学界“西方中心”或是“中心”的传统分析范式,而希望从历史发展内部,寻找到一种可以被用来阐述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主义逻辑。。在对儒法传统中专制主义兴起的讨论中,赵鼎新使用了“absolutism”(译为“绝对主义”),而非是魏特夫在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Asiatische Produktionsweise)讨论基础上提出的“oriental despotism”(东方专制主义)。通过佩里·安德森的讨论,我们可以了解,在欧洲,这种绝对君主直至18世纪才真正得以在法国正式出现。但在西方学术界,这种马基雅维利式的、的“新君主国”几乎被看成欧洲历史中的专属产品。[27]
 
通过讨论在春秋战国的战争冲突条件下形成的“绝对君主”及其在历史中的延续,赵鼎新向读者们表达,建立在儒法体系上的大一统,实际上在战国晚期便出现了“绝对主义”雏形,并一直延续。在这种对“绝对主义”的判定基础上,赵鼎新还创造性使用了“整体战争”(total war)[28]来描述战国时期。在赵鼎新看来,正是在这种“整体战争”时期的客观需求中,的绝对主义得以发展壮大。之所以强调赵鼎新对这一概念的创造性使用,是因为“整体战争”这一产生于西方历史学领域内的概念,主要包含了两重重要的意味,而两者都是建立在对欧洲/西方历史与战争法的阐释中产生的。首先,从机制上看,整体战争强调一种对本国社会的彻底调动以及对敌方/部族/城市的系统性摧毁与掠夺。其次,在战略上,“整体战争”强调一种对民用与军用目标、前线与后方、军事人员与平民不加区别的战略性打击。在这种战争行动中,作为“骑士准则”的战争法被完全忽略。在欧洲历史中,这种烈度的战争,实际上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而出现的“现代”现象。一般认为,。而到了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一场在“前方”战线发生的剧烈冲突,其成败本身,很大程度上与“后方”的工业生产能力成正比。因此,敌对双方的战略打击不仅仅局限在正面的军事冲突上,更重要的是对敌方工业生产、商业贸易等经济活动进行毁灭性的打击。这种模糊了“前线”与“后方”的战争模式被视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整体战争”。而《儒法》中所描述的“全民战争”则明显侧重于基于战争目的对社会的动员行为上,并以此来阐释的“强”在这一社会动员过程中的适应性及超强效率。
 

自晚清以降,知识分子对制度与能力的讨论的基础,都集中在对传统治理模式的概括性叙述上。“”概念被用于理解古代政结构,。在这一传统中,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的问题,直接回应了晚清立宪与自治问题的争论。[29]赵鼎新的理论意图似乎也可以被放在这样一条线索中理解。在笔者看来,赵书中描述的历史脉络,类似于马基雅维利在其《李维史论》和《君主论》中对罗马史的创造性解读,也像是晚清知识分子对春秋公法的阐发。其价值,是为了展现一种对理想及其治理模式的系统描述。
 
虽然赵鼎新的讨论基本停止于1911年帝制结束,但是我们都知道,。赵鼎新也很清楚地表明,他的论述是指向当代的 -- 除了间或在论述中简单用类比的方式触及到当代人民共和国时期一些关键问题之外,赵鼎新还用了最后一章将其讨论延伸到了当代世界。的确,即便经历了从帝制到共和的转变,经历了由旧入新的两场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与疆域仍旧大体在“大一统”的格局下延续。这的确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在世界范畴内所具有的最大独特性。赵鼎新试图通过对历史上“强”传统谱系的梳理,将这种独特性理性化、理论化。赵鼎鑫的这项工作更像是一个宏大项目的开端或蓝图。在强烈的面向当代的问题意识影响下,《儒法》里的及其历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研究对象,而成为了一种普遍主义话语的载体,为今天的世界提供启迪。
 
 
引用文献:

Arrighi, Giovanni, and Beverly J. Silver, eds. Chaos and Goverance in the Modern World System.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9.
Ho, Ping-ti. China in Crisi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Hui, Victoria Tin-bor.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Liu, Lydia H. 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Martin, W. A. P. "Tra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China." The International Review 4, no. 14 (1883): 63-77.
Svarverud, Rune. International Law as World Ord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Translation, Reception and Discourse, 1847-1911.  Leiden: Brill, 2007.
Waltz, Kenneth. "Reflections on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 Response to My Critics." In Neorealism and Its Critics, edited by Robert O. Keohane, 322-45.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Wittfogel, Karl August. 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
Zhao, Dingxin. 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A New Theory of Chinese Histor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5.
 

[1] 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在这之后,金观涛和刘青峰不断发展“超稳定结构”这一假说。陆续著有《开放中的变迁:再论社会超稳定结构》,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3;和《现代思想的起源:,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后两本著作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简体字版,引进大陆。
[2] 关于西方历史学界对“儒家史学”是否真正具有(西方视角下的)历史意识的讨论,以及学界的回应,参见汪荣祖:《西方史家对所谓“儒家史学”的认识与误解》,《台大历史学报》第27期,2001年6月,页125-149。
[3] 赵书在开头作为主要回应对象的许田波便是一个例子。但是,与许田波的问题意识不同,赵鼎新并不满足于在两个横跨空间与时间,在历史现象上“碰巧”类似的时段之间进行简单类比。笔者在后文中将会进一步讨论赵、许二人工作的巨大差异。此外,赵鼎新还有专文对许书进行了系统的评论。参见,赵鼎新:《在西方比较历史方法的阴影下——评许田波<古代和近现代欧洲的战争及形成>》,《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第5期。
[4] 《儒法》,第58页。
[5] 这一尝试本身便是英语学术界中“研究”(Chinese Studies)这一学科领域内极少有的。当然,我相信,赵鼎新并不希望将其工作放在“研究”这一极具冷战与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学科范畴内。这一点,我将在后文对《儒法》问题意识学术脉络的梳理中进一步阐述。
[6] Ping-ti Ho, China in Crisi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15. 另外,何炳棣还提出重新检视“秦墨史”的意见。他提出,对机械工程以及土木工程颇有造诣的墨家子弟,对秦国在战国时期的军事及强国战略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何炳棣挑战了传统史家观点,认为秦国转强是商鞅变法的结果。而提出了墨家协助秦国统一天下为历史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事件。与赵鼎新先生一样,以理工科背景出身而转治史的何炳棣先生也非常强调历史研究中的定量与科学分析方法。何炳棣先生的观点,可以从历史学技术性角度,对《儒法》一书做出一些补充。参见,何炳棣:《国史上的“大事因缘”解谜: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见何炳棣著,范毅军、何汉威整理:《何炳棣思想制度史论》,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3年,第331-384页。
[7] 这一点我们可以最早从卡尔·魏特夫(Karl Wittfogel)对“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的详细讨论中发现。参见Karl August Wittfogel, 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
[8] Dingxin Zhao, 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A New Theory of Chinese Histor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5).191. 之后本文再次涉及本书,将只标注本书中文译名简称《儒法》及页数。
[9] 《儒法》的第七章便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阐述。
[10]第4、10、和30-34页。
[11] 参见菲利普·内莫著,张竝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39-262页。
[12] Victoria Tin-bor Hui,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4-7.
[13] 许田波也在其引言的注释中,透露了这种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视角出发,对战国时期“天下”格局的解读的叙述脉络。其中我们可以看到沃尔茨在1986年的一篇回应文章中,。参见Kenneth Waltz, "Reflections on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 Response to My Critics," in Neorealism and Its Critics, ed. Robert O. Keohan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322-45.
[14] Hui,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p. 3.
[15] 论文英文稿后在The International Review (国际评论)上刊出。参见:W. A. P. Martin, "Tra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China," The International Review 4, no. 14 (1883). 63-77. 原稿电子版扫描件可以见于:http://pds.lib.harvard.edu/pds/view/4581544?n=4&printThumbnails=no。本文的中文版本题为《古世公法》。1897年收入梁启超编《西政丛书》第七卷。本文所引的《古世公法》便是这一版本。
[16] 丁韙良:《古世公法》,光绪丁酉仲夏,上海书局石印。
[17] Martin, "Tra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China." 64.
[18] 丁韙良:《古世公法》。
[19] 《儒法》,第125-137页。
[20] 例如,徐继畲的《瀛寰志略》、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下卷·重专对议》、王韬的《弢园文录外编·普法战记前序》、郑观应的《易言·论公法》、康有为的《实理公法全书》及《公法会通》、陈炽的《庸书·外篇卷下·公法》、梁启超的《读<春秋>界说》等等,不胜枚举。
[21] 从思想史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也不少见。参见,王尔敏:《近代思想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王尔敏:,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田涛:《国际法输入与晚晴》,济南:济南出版社,2001年;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英语世界中对这一话题的讨论主要有Rune Svarverud, International Law as World Ord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Translation, Reception and Discourse, 1847-1911 (Leiden: Brill, 2007); Lydia H. Liu, 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2]  《儒法》,第6页。
[23] 《儒法》,第372-376页。
[24] Giovanni Arrighi and Beverly J. Silver, eds., Chaos and Goverance in the Modern World System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9). 6-10.
[25] 《儒法》,第349-364页。
[26] 《儒法》,第214-220页。
[27] 赵鼎新在《儒法》的一则长注释中,通过引述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和埃米立·卢塞(Emile Lousse)等人对“绝对主义”在欧洲历史中产生的讨论简单回应了这个问题。参见《儒法》,191页。其中,佩里·安德森的著作有中文译本,参见佩里·安德森著,刘北城、龚晓庄译:《绝对主义的系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8] 在2006年出版的《东周战争与儒法的诞生》一书中,赵鼎新将这一概念译为“全民战争”。参见,赵鼎新著,夏江旗译:《东周战争与儒法的诞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102页。
[29] 参见杜赞其:《民国的主义和联邦主义》,《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4年10月号,总第25期,27-42页。


编辑:林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