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不系安全带?电子警察抓拍罚你没商量!


导读

安全带作为“生命带”,能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大大降低车内人员死伤的比例,可很多驾驶员还是有诸多理由不系安全带,近段时间,玉林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的处罚力度。



4月13日,,针对电子警察抓拍进行了深度解读。民警首先对出租车司机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其次告诫出租车司机有义务和责任对副驾驶乘客进行劝告,在乘客系好安全带后才可以出发。如果出租车司机未能劝告副驾驶乘客系好安全带,就已经开车上路,交警会对司机进行处罚,之后对乘客进行警告与教育。



一些驾驶员及乘客以为身穿深色衣服或是从网上购买有安全带标识的短袖T恤就能蒙混过关,然而现在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二次识别,希望驾驶员及乘客不要心存侥幸。


驾乘人“使用安全带” 具体标准: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措施依据《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不计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审核:张小玫;整理:马灵灵;供稿:梁潇江、林增崇)


温 馨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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