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和未满14岁幼女"约炮",结果因罪被判4年!


我国法律规定

与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可是,来宾合山的李某

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仍多次与其

最终获刑4年

今年1月,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孩小洁(化名),并相约外出吃夜宵。吃完之后,两人到某宾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两人多次相约外出玩耍并开房。

认识李某之后,小洁无心上学,今年5月,她跟随李某去了广东。随后,小洁的家人向警方报案,李某因涉嫌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构成罪,且从重处罚。

近日,。 综合事件经过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一加菌想说:

虽然你们可能是真心相爱的,

但是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年轻人一定要学法懂法,

否则迟早出大事!




▌内容来源: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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