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程巍|新文化运动史钩沉(二)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上)

作者简介:程巍,文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英美文学-文化史,兼及中国近现代文学-文化史,著有《中产阶级的孩子们:60年代与文化领导权》(北京三联书店,2006)、《“泰坦尼克号”上的“”:种族主义想象力》(漓江出版社,2013)、《否定性思维:马尔库塞思想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英美文学史论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隐匿的整体》(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查尔斯河上的桥》(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1)等,译有《疾病的隐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和《反对阐释》(上海英文出版社,2003)。
专题:新文化运动史钩沉 
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
文/程巍


对新文学运动或胡适所谓“中国文艺复兴”有所了解的人,不难在胡适1917年6月19日的日记里发现Edith Sichel及其著作Renaissance。其人其书第一次出现在这里,以至连专业研究者也误认为胡适是在这一天才第一次读到这本书。如余英时在《文艺复兴乎?启蒙运动乎?》一文中写道:“1917年6月,在回国途中,当前往温哥华的火车穿越加拿大境内的洛基山脉时,他阅读着Edith Sichel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 New York and London,1915)。令他相当喜悦的是,他发现,他提倡用白话文对抗文言文,来作为中国文学的媒介,恰好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土语文学的崛起上得到历史的印证。但丁与佩脱拉克,胡适指出,最早在他们的写作中使用土语。他特别注意下面这个事实,虽然Leon Battista Alberti已公开宣称拉丁语是‘一种死的语言’,但最后还是靠Cardinal Pietro Bembo在Prose della vulgar lingua中支持用土语取代拉丁语,才完全解决了文学语言的问题。”[1]

1917年6月19日,胡适乘火车穿越北美洛基山,以便在温哥华搭船回国。车窗外重峦叠嶂,危岩高耸,“其高峰皆石峰无土,不生树木。山颠积雪,终年不化。风景绝佳”。这幅片草不生、孤寂高悬的壮美景象,倒十分投合这位要为中国开创“但丁、路德之伟业”的哥大博士候选人的心境。他的目光从巉岩峭壁那里收回来,落在随身携带的一本英文书上。他在当天的日记里写下了他的读书笔记: 

      车上读薛谢儿女士(Edith Sichel)之《再生时代》(Renaissance)。“再生时代”者,欧史十五、十六两世纪之总称,旧译“文艺复兴时代”。吾谓文艺复兴不足以尽之,不如直译原意也。书中叙欧洲各国国语之兴起,皆足供吾入参考,故略记之。

中古之欧洲,各国皆有其土语,而无有文学。学者著述通问,皆用拉丁。拉丁之在当日,犹文言之在吾国也。国语之首先发生者,为意大利文。意大利者,罗马之旧畿,故其语亦最近拉丁,谓之拉丁之“俗语”(Vulgate)。(亦名Tuscan,以地名也。)“俗语”之入文学,自但丁(Dante)始。但丁生于一二六五年,卒于一三二一年。其所著《神圣喜剧》(Divine Comedy)及《新生命》(Vita Nuova),皆以“俗语”为之。前者为韵文,后者为散文。从此开“俗语文学”之先,亦从此为意大利造文学的国语,亦从此为欧洲造新文学。

稍后但丁者有皮特赖(Petrarch,1304-1374)及包高嘉(Boccaccio,1314-1375)两人。皮氏提倡文学,工诗歌,虽不以国语为倡,然其所作白话情诗风行民间,深入人心。包氏工散文,其所著小说,流传一时,皆以俗语为之。遂助但丁而造意大利文学。

此后有阿褒梯(Leon Battista Alberti,1405-1472)者,博学多艺。其主张用俗语尤力。其言曰:“拉丁者,已死之文字,不足以供新国之用。”故氏虽工拉丁文,而其所著述乃皆用俗语······[下略]。

此外名人如大主教彭波(Cardinal Bembo)著《用俗语议》,为俗语辩护甚力。

意大利文自但丁以后不二百年而大成。此盖由用俗语之诸人,皆心知拉丁之当废,而国语之不可少,故不但用以著述而已,又皆为文辩护之。以其有意的主张,辅之以有价值的著作,故其收效最速。

吾国之俗语文学,其发生久矣。自宋代之语录,元代之小说,至于今日,且千年矣。而白话犹未成为国语。岂不以其无人为之明白主张,无人为国语作辩护,故虽有有价值的著述,不能敌顽固之古文家之潜势力,终不能使白话成为国语也?[2]

日记很长,这里仅摘其前半部分,已足够说明其见解,后一半主要谈论“法国国语文学之发生”,而提到德文英文,则一笔带过:“此外德文英文之发生,其作始皆极细微,而其结果皆广大无量。今之提倡白话文学者,观于此,可以兴矣。”


[Edith Sichel]

余英时在文中于“他阅读着Edith Sichel的《文艺复兴》”一句之后,添了一个有关该书版本的小注——“Renaissance, New York and London,1915”。不知胡适在穿越洛基山的火车中所阅读者是否为此版本,或是否竟有此版本。该书初版于1914年秋,由伦敦Thornton ButterworthWilliams& Norgate和纽约Henry Holt and Company几家出版社同时出版。胡适日记中并未标明版本,即便有1915年纽约版,也是初版的再版,因为薛谢儿于1914年去世,不可能修订它了。版本不会产生问题。问题是:胡适并非迟至1917619日才“碰巧”第一次读到该书,尽管他在这一天的日记中才第一次提及它。他于1917年6月6日离开纽约哥仑比亚大学踏上漫漫归国路时,为旅行所准备的书籍大概不会太多,而薛谢儿《文艺复兴》即是其中之一,虽无证据说是唯一(日记竟罗列出火车阅览室为旅人打发时光而准备的那些无聊书报,足证他随身所带之书甚少,而薛谢儿此书并非火车阅览室所存)。

胡适当然不是“碰巧”在出发前把这本书塞进自己的旅行箱的,因为这本书是他的秘密的,他关于文学革命的核心主张几乎都源自他对该书的阅读——确切地说,是误读。就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外省青年总穿着一身漂亮行头来征服巴黎一样,时年27岁的胡适随身携带着薛谢儿的《文艺复兴》,所谓欧洲各国国语形成史的“经验的证据”,作为有力的旁证,来支持以白话取代文言的中国文学革命。在他踏上归国之路几个月前,确切地说,是在19171月,他在主编的《新青年》25号上发表了那篇后来被他称作文学革命的“发难”之作的《文学改良刍议》,其中,在最重要的“不避俗语俗字”一条下,他写道:

吾国言文之背驰久矣。自佛书输入,译者以文言不足以达意,故以浅近之文译之,其体已近白话。其后佛氏讲义语录尤多用白话为之者,是为语录体之原始。及宋人讲学以白话为语录,此体遂成讲学正体(明人因之)。当是时,白话已久入韵文,观唐、宋人白话之诗词可见也。及至元时,中国北部已在异族之下,三百余年矣(辽、金、元)。此三百年中,中国乃发生一种通俗行远之文学······当是时,中国之文学最近言文合一,白话几成文学的语言矣。使此趋势不受阻遏,则中国几有一“活文学出现”,而但丁、路德之伟业(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皆用之,如吾国之以文言著书也。其后意大利有但丁[Dante]诸文豪,始以其国俚语著作。诸国踵与,国语亦代起。路德[Luther]创新教始以德文译《旧约》、《新约》,遂开德文学之先。英、法诸国亦复如是。今世通用之英文《新旧约》乃1611年译本,距今才三百年耳。故今日欧洲诸国之文学,在当日皆为俚语,迨诸文豪兴,始以“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有活文学而后有言文合一之国语也),几发生于神州。不意此趋势骤为明代所阻,政府既以八股取士,而当时文人如何、李七子之徒,又争以复古为高,于是此千年难遇言文合一之机会,遂中道夭折矣。[3]

括号中那一长段有关“但丁、路德之伟业”的注释,可以说是胡适几个月后(1917年6月19日)写于车中的那篇读薛谢儿《文艺复兴》所作读书笔记的缩小版,主要表述相同,且从结构上说,也是以欧洲国语发生史与中国的“俗语史”两相比较。这足以证实胡适在1916年11月间(即其写作《文学改良刍议》之时)已读过薛谢儿的《文艺复兴》,而1917年6月19日当他在穿越洛基山的火车上读此书时,已是重读,而非初读。这说明胡适的白话革命主张,并非与薛谢儿《文艺复兴》里描述的“欧洲各国国语史”的经验暗合,即余英时所说的“恰好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土语文学的崛起上得到历史的印证”,毋宁说胡适受了薛谢儿《文艺复兴》的启发。但1916年11月还不是胡适初读《文艺复兴》的时间。在注明“1916年4月5日夜”的那篇很长的日记里,最后有一段文字,兹抄录如下:

文学革命,至元代而登峰造极。其时,词也,曲也,剧本也,小说也,皆第一流之文学,而皆以俚语为之。其时吾国真可谓有一种“活文学”出世。倘此革命潮流(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不遭明代八股之劫,不受明初七子诸文人复古之劫,则吾国之文学必已为俚语的文学,而吾国之语言早已成为言文一致之语言,可无疑也。但丁(Dante)之创意大利文,却叟(Chaucer)诸人之创英吉利文,马丁路得(Martin Luther)之创德意志文,未足独有千古矣。惜乎五百余年来,半死之古文,半死之诗词,复夺此“活文学”之席,而“半死文学”遂苟延残喘,以至于今日。

这段文字,与胡适19171月《文学改良刍议》及1917619日日记,从表述方式和结构上来说亦相同。查胡适自19101月到191645日的留学日记,在191645日前,他几乎从来没有提到过但丁、乔叟和马丁·路德以及他们的和有关他们的著作,更别说把三人放在一起进行论述。由此可以断定,他在写这篇标号“191645日夜”的日记前夕,恰好已读过或正在读一本书,而这本书谈到了这三个人──若这三个风牛马不相及的人出现在同一本书里,那除了是一本有关欧洲文艺复兴及欧洲各国国语形成史的书,还能是什么别的?

此外,如果胡适阅读的是诸如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兴衰史》或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一类有关文艺复兴的大部头著作,那他就不会在日记中写下如此简单的结论,而且──关键在于──这几位大著作家的眼光全盯着意大利这片土地,同时他们又都是文化精英主义者,决不会对“俚词俗语”有丝毫兴趣——那是20世纪后半叶以颠覆这类有关文艺复兴的精英叙事为乐事而给予一直遭到忽视的“民间文化”以地位的米哈伊尔·巴赫金和彼特·伯克等人的兴趣。如吉本就说:“在古典著作输入前,欧洲的蛮族还处在无知中,而他们的粗俗的语言也彰显出他们举止方面的粗野和匮乏。而以更完美的希腊和拉丁的为业的学者则被引导到了一个智慧和科学的世界,一个由自由而且文雅的民族组成的古代社会,被引导去与那些说着既雄辩又理性的崇高语言的不朽者们进行亲切的交谈。”[4]

胡适191645日日记,与其19171月《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和1917年6月19日日记之间的相似性,说明他至迟在191645日以前读过薛谢儿的《文艺复兴》,尽管薛谢儿及其著作直到1917619日日记中才在胡适笔下出现。这当然不仅是就这三个文本的相同表述和相同结构而言,更是就其错误的一致性而言。换言之,一直到1917619日,就“欧洲文艺复兴”或“欧洲各国国语史”,胡适只读过薛谢儿的《文艺复兴》,尽管读了好几遍,但均读得相当潦草,以至多有误读,而他并没有阅读其他相关著作,以校正其误读之处。



我们先比较一下上引胡适1916年4月5日日记、1917年1月《文学改良刍议》以及1917年6月19日日记这三个文本的相关文字:

1916年4月5日日记:
“但丁(Dante)之创意大利文,却叟(Chaucer)诸人之创英吉利文,马丁路得(Martin Luther)之创德意志文。”

1917年1月《文学改良刍议》:
“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皆用之,如吾国之以文言著书也。其后意大利有但丁(Dante)诸文豪,始以其国俚语著作。”

1917年6月19日日记:

“中古之欧洲,各国皆有其土语,而无有文学。学者著述通问,皆用拉丁。拉丁之在当日,犹文言之在吾国也。国语之首先发生者,为意大利文。意大利者,罗马之旧畿,故其语亦最近拉丁,谓之拉丁之‘俗语’(Vulgate)。(亦名Tuscan,以地名也。)‘俗语’之入文学,自但丁(Dante)始。”

如果说欧洲中古时,“凡著作书籍”,“著述通问”,皆用拉丁文,那当然就意味着“但丁创了意大利文、却叟创了英吉利文、马丁·路德创了德意志文”,即他们分别是这几种书面语的始创者。这不符合史实。在他们之前,早有人用这些“俚语”或“土语”写作。何况,一种书面语的成熟非一人之力可为,它一定会有无数有名的及无名的先驱。但丁、乔叟和马丁·路德分别只是意大利语、英语和德语这几种民族语在“雅化”过程中起了相当重要作用的人。


[从左至右:但丁、路德、乔叟]

胡适一再强调,但丁、乔叟、路德诸人分别为意大利、英国和德国“创”或“造”了意大利文、英文和德文,后来又说“造”了意大利、英国、德国的“国语”。查薛谢儿原著,可知胡适所谓“国语”,乃书中反复出现的“the national language”,其意同于the Vulgate或vernacular(方言)。但丁之时,尚无作为一个的意大利,连一个作为象征的宫廷都没有,因此不可能有作为“国语”的意大利语。薛谢尔之所谓“the national language”,乃指意大利的“民族语”,具体来说,是意大利托斯卡纳地方的方言。胡适将其译作“国语”,颇成问题,虽然“national”一词含“”和“民族”两义。此外,“民族语”是自然语言,而“国语”可以是“人造语言”。换言之,民族语不能被发明,但“国语”可以被发明。如果说“民族语”是一个民族共同体的自然的语言的话(但丁所谓“从保姆那里学来的语言”),那么,,即薛谢儿所谓“帝国共同语”),而其中某一个民族的语言要成为其他各民族共同的“国语”,则要依靠政府之力。难道薛谢儿居然无知到认为但丁、乔叟、马丁·路德分别为意大利、英国和德国“创”了或“造”了意大利文、英吉利文、德意志文,或“文学的国语”?

我们来看胡适1917年6月19日的日记。既然这篇日记是读书笔记,那么有理由认为胡适上述说法有所本,本于他所读的薛谢儿的《文艺复兴》。日记谈到但丁时,说但丁以《神曲》和《新生》“从此为意大利造文学的国语”。查薛谢儿原书,此句原文为“in that colossal work and in the Vita Nuova he built up the national language”。对欧洲文艺复兴史稍有知识并对英语“build up”这个动词词组不望文生义的读者,一定会将这句英语理解为“通过这部巨作[指《神曲》]以及《新生》,他提高了这种民族语[指托斯卡尼地方语]的声誉”,而不会认为但丁以《神曲》和《新生》“创意大利文”或“为意大利造文学的国语”,他只不过以这两部作品提高了托斯卡尼语的声望,而托斯卡尼语要成为意大利的“国语”,还得依靠意大利。日记谈到包高嘉(薄伽丘)时,说“包氏工散文,其所著小说,流传一时,皆以俗语为之。遂助但丁而造意大利文学”。查薛谢儿原文,其对应句子为“Boccaccio, whose vivid, marvelous prose continued the work of Dante and helped to mould the mother-tongue”,意为“包氏活泼而优美之散体文踵但丁作品之后,于意大利民族语的规范亦有功焉”。

彼得·伯克在他那部研究早期欧洲的语言的著作中谈及托斯卡纳语时写道:“这种标准语言只被极少数的人口所接受,而他们主要是居住在托斯卡纳和罗马地区的人口,尽管其他地区的上层阶级可能会在一些特殊场合使用托斯卡纳语标准。18世纪那不勒斯的精英们比较普遍地使用了这种标准。例如,18世纪伦巴第的作家卡洛·戈齐把意大利语称作‘死语言’,像拉丁语一样。据统计,意大利在1860年统一为一个时,知道并使用托斯卡纳标准语的人只占总人口的2.5%。”[5]


彼得·伯克

这就像英格兰的乔叟,其《坎特伯雷故事集》只是提高了那种以伦敦为中心、方圆60英里区域内的盎格鲁-萨克森人所使用的那种“东中部土语”的声望。在他出现之前,已有无数有名或无名的文学先驱者,例如以英语所写的史诗《贝奥武甫》(Beowulf)。英格兰地方语决非自十四世纪早期的乔叟始才始“入文学”,何况,薛谢儿还以不少篇幅提到过《贝奥武甫》。更重要的是,乔叟之时,在大不列颠岛上,除英语外,还有法语以及其他民族语,主要是凯尔特语(爱尔兰语、威尔士语、苏格兰语、康沃尔语和马恩语),而且,在18世纪前,它一直是大部分人使用的语言,有自己的书面语和文学。英语从英格兰的“东中部土语”跃升为英国的“国语”,主要依靠英格兰对其他地区的征服和殖民扩张。正如彼得·伯克所说,但丁、。,。实际上,包括但丁、乔叟、马丁·路德在内的“民族语作家”的文学地位,主要是被后来的民族-主义者赋予的,并且他们致力于通过立法来废止境内其他民族语的书面语形式,而被选定的那种民族语则在语言学专门家的规范下(主要是编纂词典、设立语言委员会、编纂教科书并通过国民教育体系予以强制推广等)成为“标准的国语”。:“不论这种建构或操弄语言的动机是什么,也不论他们将语言作了多大幅度的修改,。”[6]

胡适不仅误理解了薛谢儿笔下的“national language”,还误译了“build up”。这两项重大的误解导致他得出如下斩钉截铁的结论:“没有一种国语不是这样造成的。。没有一种是语言学专门家造成的。没有一种不是文学家造成的。”这个斩钉截铁的结论,见于胡适1918年4月15日发表于《新青年》44号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该文再一次援引他所臆想的“欧洲各国国语史”这一旁证材料,且占去一页半篇幅。在“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白话,就是中国将来的标准国语。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订标准国语的人”两句之后,他写道:

      我这种议论并不是“向壁虚造”的。我这几年来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没有一种国语不是这样造成的。。没有一种是语言学专门家造成的。没有一种不是文学家造成的。我且举几条例为证:

一, 意大利。五百年前,欧洲各国但有方言,没有“国语”。欧洲最早的国语是意大利文。那时欧洲各国的人多用拉丁文著书通信。到了十四世纪的初年意大利的大文学家但丁(Dante)极力主张用意大利话来代拉丁文。他说拉丁文是已死了的文字,不如他本国俗语的优美。所以他自己的杰作“喜剧”,全用脱斯堪尼(Tuscany)(意大利北部的一邦)的俗话。这部“喜剧”,风行一世,人都称他做“神圣喜剧”。那“神圣喜剧”的白话后来便成了意大利的标准国语。后来的文学家包卡嘉(Boccaccio,313-1384)和洛伦查(Lorenzo de Medici)诸人也都用白话作文学。所以不到一百年,意大利的国语便完全成立了。

二, 英国。英伦虽只是一个小岛国,却有无数方言。现在通行全世界的“英文”在五百年前还只是伦敦附近一带的方言,叫做“中部土话”。当十四世纪时,各处的方言都有些人用来做书。后来到了十四世纪的末年,出了两位大文学家,一个是赵叟(Chaucer,1340-1400),一个是威克列夫(Wycliff,1320-1384)。赵叟做了许多诗歌,散文,都用这“中部土话”。有了这两个人的文学,便把这“中部土话”变成英国的标准国语。后来到了十五世纪,印刷术输进英国,所印的书多用这“中部土话”,国语的标准更确定了。到十六十七两世纪,萧斯比亚和“伊利沙白时代”的无数文学大家,都用国语创造文学。从此以后,这一部分的“中部土话”,不但成了英国的标准国语,几乎竟成了全地球的世界语了!

此外,法国、德国及其他各国的国语,大都是这样发生的,大都是靠着文学的力量才能变成标准的国语的。我也不去一一的细说了。

意大利国语成立的历史,最可供我们中国人的研究。为什么呢?因为欧洲西部北部的新国,如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他们的方言和拉丁文相差太远了,所以他们渐渐的用国语著作文学,还不算希奇。只有意大利是当年罗马帝国的京畿地近地,在拉丁文的故乡;各处的方言又和拉丁文最近。在意大利提倡用白话代拉丁文,真正和在中国提倡用白话代汉文,有同样的艰难。所以英、法、德各国语,一经文学发达以后,便不知不觉的成为国语了。在意大利却不然。当时反对的人很多,所以那时的新文学家,一方面努力创造国语的文学,一方面还要做文章鼓吹何以当废古文,何以不可不用白话。有了这种有意的主张(最有力的是但丁[Dante]和阿儿白狄[Alberti]两个人),又有了那些有价值的文学,才可造出意大利的“文学的国语”。[7]

如果大不列颠岛上有几种不同的方言,且各有其书面文学,英格兰“中部土话”(英语)只是其中一种,那么,英语成为大不列颠的共同语继而成为日不落帝国的“世界语”的过程,就非英格兰文学家之力了。这一语言征服和殖民的过程正是英格兰对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及世界其他地方进行征服和殖民的过程。胡适把征服史描述成了自然史,英国皇室应该给胡适授予一枚勋章。胡适自称“我这几年来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有意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仿佛几年来他对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因此,他提出的观点具有足够的毋庸置疑的可信性和权威性,非“向壁虚造”,谁若对此表示怀疑,那只能说无知。不过,上引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相关段落却透露出了真相,即他所谓“我这几年来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其实相当有限,所“研究”者,无非还是那本他已读了多遍且每次都读得相当潦草的通俗小册子——薛谢儿的《文艺复兴》。读一本书(而且是一本通俗小册子)就来评论一个遥远的而且是欧洲的时代,这在学术上要冒巨大风险,好在当时中国学界对欧洲史所知甚少,于是胡适的臆想就变成了一种权威描述,以致今日的文学革命史家若不把文言与白话的关系按照胡适的方式类比为拉丁语与欧洲各民族语的关系,就感到在理论上缺乏说服力。

胡适1918年4月《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的这段文字,与前面罗列的三段文字的表述方式相同,结构也基本一致,完全可说是他1916年4月5日夜日记、1917年1月《文学改良刍议》以及1917年6月19日日记的相关段落的扩充。只不过,他在这里修改了前面三个文本中一处过于明显的常识错误:在1917年1月《文学改良刍议》和1917年6月19日日记中,他言之凿凿地说“中古之欧洲,各国皆有其土语,而无有文学。学者著述通问,用拉丁”或“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用之”,此处改成“五百年前,欧洲各国但有方言,没有‘国语’。欧洲最早的国语是意大利文。那时欧洲各国的人多用拉丁文著书通信”;谈到中世的英国,他甚至说“各处的方言都有些人用来做书”。这等于承认欧洲中古之时并非所有著述皆用拉丁文,还存在“方言”文学。

如此一来,但丁、乔叟、马丁·路德就失去了胡适曾经分别赋予他们的“创意大利文、创英吉利文、创德意志文”的不实之誉。但胡适依然坚持另一个同样违反常识的观点:文学家才是创造“国语”的力量。换言之,他依然没有读懂薛谢儿笔下的那句“in that colossal work and in the VitaNuova he built up the national language”。稍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到1921年7-8月间,当他在《新青年》上连载长文《国语文法概论》时,他又回到了他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之前对“欧洲中古之时”各国语文状况的臆想:“当四百年前,欧洲各国的学者都用拉丁文著书通信,和中国人用古文著书通信一样。”[8]这不仅再次臆想了一个“全部拉丁文”时代的欧洲,也再次臆想了一个“全部文言”时代的中国。倘若如此,不知胡适何以写出他的《白话文学史》。此外,就“中世的英国”而言,同样作为“俗语”的法语比“死语言”的拉丁语可能更为流行。  

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和《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都是文学革命时期“重要的理论著作”。这里之所以给“重要的理论著作”打上引号,是因为其重要性不是发生在文学革命中,而是得自文学革命史,即它们作为“重要的理论著作”的地位是事后被赋予的,而且是被胡适本人赋予的。为了把自己虚构为“历史开创者”而写入历史,他采取了一种非历史的方法,将“白话的局面”归功于己或“胡适之一班人”,并把北京政府说成是文学革命最危险的敌人。他在1922年2-3月间抢先为此时大局已定的文学革命撰史(《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的第10节)时,将自己的《文学改良刍议》和《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分别当作文学革命的“发难之作”和明确了文学革命的方向的“重头文章”。不过,这两篇文章在所有关键问题上的重大误解,使人怀疑它们是否真的发生过与其后来被赋予的地位相一致的历史作用。

我们必须牢记被这种文学革命史遮蔽的历史事实,即北京政府(晚清政府和民国的北京政府)是推动“白话”这种北方地方语走向“国语”的核心领导力量,而“胡适之一班人”无非是受了政府的征召来从事文学革命的宣传鼓动工作的。北京政府之所以大力推动以“白话”(北方官话)统一全国语文,:在南方与北方处于对峙的时代,北方政府试图以北方作为语言的中心和统治的中心,建立一个统一的现代,使南方“北方化”。

像胡适一样作为一个参与者亲历过整个文学革命的黎锦熙提供了一个与胡适版的文学革命史(即正统的文学革命史)大不一样的文学革命史版本,尽管这个更真实的版本一直不被现代文学史教科书所接受(如果接受,则整个基于新/旧、政府/民间的二元对立模式上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史就得改写)。1927年,黎锦熙为胡适即将出版的《白话文学史》一书作序,其中无一字半句提到“胡适之一班人”于文学革命的功劳。作为一个比“胡适之一班人”早几年参与北京政府的国语统一计划的语言学家,黎锦熙对这一过程的全部细节了如指掌,深知政府在文学革命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而“胡适之一班人”,就像成千上万的其他人,只是北京政府领导下的这场运动的参与者而已。没有“胡适之一班人”,文学革命依然会在1920年1月成功,但没有北京政府,成千上万的人就只是一堆人加上一堆纷乱的热情,不可能组成一个具有同一性、目标明确而且高度组织化的运动群体。在这篇以信代序的文字中,黎锦熙先勾勒了秦汉以来中国漫长的语文史,最后停留在1919年12月底到1920年初北京政府接连发布的两道命令上,视1920年为秦汉以来中国语文的一个新纪元:

这一年是四千年来历史上一个大转折的关键。、汉武的故事。第一件,,这好历代颁行韵书著为功令的意味大不相同,这是远承二千二百年前秦皇李斯“国字统一”的政策进而谋“国语统一”的,二千二百年来历代政府对于“国语统一”一事绝不曾这样严重的干过一次。第二件,,正其名曰“国语”,这也和历代功令规定取士文体的旨趣大不相同,这是把那从二千一百年前汉武、公孙弘辈直到现在的“文体复古”的政策打倒,而实行“文学革命”的,二千一百年来历代政府对于文体从不敢有这样彻底的改革,从不敢把语文分歧的两条道路合并为一。[9]

也就在胡适通过《中国新文学运动小史》等著作将文学革命的功劳再次归于“胡适之一班人”的名下的1934年——其时,更多人参与的更大规模的《中国新文学大系》亦在筹划之中——黎锦熙出版了那部近六百页的《国语运动史纲》,其中,就1916到1920年的文学革命,他写道:“在中国现代史上,有比辛亥革命(一九一一)更为艰巨的一种革命,就是‘国语运动’(按:此指广义的:大凡民八以后所谓国语运动,都是广义的,连新文学和新文化运动都在一起)。辛亥革命之役,,似乎是很不容易的事。‘国语运动’则不然。因为这种革命运动,实实在在牵涉了数千年来的文化和社会生活,要以人力办到,政府的力量和社会的潮流必须合拍。所以民国元年(一九一二)蔡元培先生长教育时,曾有读音统一会的设立,这已经是小题小作,然而社会潮流不相应,终于办不通。民国五年(一九一六)张一麐先生长教育时,又想把该会决议的注音字母设法推行,那时政府社会两方面底复古空气都很浓厚,除私人提倡外,更没有法子可以办到。大凡一种关于历史文化与社会生活的改革事业,要不是社会自身受了惊心动魄的刺激,感觉急切的需要,单靠政府的力量,虽起秦皇于地下,迎列宁于域外,雷厉风行,也不见得能办得通。直到民国七八年间(一九一八──一九一九),欧战结局,全世界发生一种新潮流,激荡着中国的社会,于是这‘国语运动’才算水到渠成,政府和社会互助而合作,三五年功夫,居然办到寻常三五十年所办不到的成绩。”[10]


[黎锦熙]

,作为一个有史德的历史学家,他不能因新政府上台就迁就新的意识形态,。尽管“北洋政府”在其他方面或许并没有留下多少值得称道的遗产,但仅文学革命或国语统一来说,其对中国的统一和现代转型的深远贡献不能被低估。单靠一帮“新文学家”,是不可能将白话升格为国语的;何况,在文学革命于1920年1月获得成功时,“新文学家”还没有写出多少具有文学价值的新文学作品。换言之,。没有一种是语言学专门家造成的。没有一种不是文学家造成的。”)的确是“向壁虚造”之物,既没有在欧洲各国国语形成史中获得经验的证明,也没有在中国国语形成史中获得现实的印证。

注释:
[1]该文原为英文,经江政宽译成中文,收入余英时《重寻胡适历程——胡适生平与思想再认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4-245页。
[2]《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00、605-606页。
[3]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载1917年1月《新青年》2卷5号。
[4] Edward Gibbon,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Volume III,p. 725.
[5]彼特·伯克《语言的文化史:近代早期欧洲的语言和共同体》,李霄翔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8-139页。
,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3页。
[7]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载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4卷4号。
[8]胡适《国语文法概论》,载1921年7月1日《新青年》9卷3号。
[9]黎锦熙《<国语文学史>代序:致张陈卿、李时、张希贤等书》,《胡适文集》(8),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6-17页。
[10]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29-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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