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吴孔嘉与天启丙寅之狱

   

按语:以曾记入《明史》的天启年间黄山木植大案为历史背景、以吴孔嘉为主人公之一的长篇历史小说《徽州布衣》即将与读者见面。


明清年代,徽州学子有三条路可供选择:学而优则仕(当官)、学而仁则医(行医)、学而困则商(经商),天启探花吴孔嘉则是读书做官的一个典型,也是故事中炮制黄山冤案的阴主。而站在吴孔嘉冲突面的则是昔日两个同窗学友:一个是平民布衣的新安医家(原型是溪南村新安名医吴昆),一个是奋发图强的年轻徽商(原型是实名的溪南村木商吴继武)。小说描述了这三个徽州青年在成长道路上的不同追求和坎坷历程,在黄山大冤案中的命运冲突,以及交织其中各类人物的悲欢离合,把人们带进那个风云变幻的明末万历、天启年代,领略一个有真实人物原型、真实历史事件、原汁原味、动人心弦的徽州故事。


小说还再现了徽州籍正直官员、道御史舒荣都(黟县),内阁中书汪文言(歙县)、内阁中书吴怀贤(休宁)以及石万程(徽州知府)、倪元珙(歙县县令)等在黄山冤案中与魏忠贤阉党斗争的真实故事。


《徽州布衣》一改过去徽州文学作品中多为商战、情仇、怨妇的路子,着力描绘徽州学子、徽州才女的成才之路和精神世界,用文学的形式诠释传统文化,形象展示了徽州宗族、民俗、书院、科举、承祧、婚嫁、诉讼、不动产买卖等具体情节,不啻是传播徽文化知识的生动教材,对当今青年和学子的成长和成才尤有启迪作用。黄山学院教授汪大白称这部小说为“本末演义,亦文亦史”,令人精神一振、耳目一新。

      

     下面这篇短文原载近期合工大出版社出刊的《徽州文博》(2016年第二期),这是一本史料丰富、印制精美的刊物,该篇文章简要介绍本书的主人公之一、历史上真实的吴孔嘉。




      

                        吴孔嘉年表

 

  万历十六年  1588    1 岁。

  

  万历二十二年(1595  7岁,入私塾念书。

 

  万历二十六年(1600  12岁,父亲病逝。

 

  万历三十八年(1610   22岁,考中秀才。

 

    万历四十三年(1615   27岁,乡试中举。

  

  天启五年    1625  37岁,余煌榜一甲三名探花。

 

  天启五年至七年(16251627 3739岁,翰林院编修。


  崇祯二年(1629  41岁,因涉魏忠贤案,依交結近侍官員律,引名例律,減二等,坐徒三年,納赎為民。

 

  崇祯三年(1630 42岁,回到歙县,闭户曲水园十余年不出。常到黄山为寺置田做善事。


  崇祯十七年(1644  56岁。三月,李自成攻入北京城,崇祯。五月,。。  


   顺治一年(1644 56岁,昭雪逆案复吴孔嘉南京翰林院编修。


   顺治二年(1645年)  57岁,五月,清军占领南京,,吴孔嘉回到家乡。冬游黟县林历山,写下《林历山记》。


   顺治二年到四年(164516475759岁,应歙县县令宋希肃邀总修《歙县志》,并写下《重修歙县志序》。


   顺治五年至康熙六年(16481667 6079岁,整理、刊刻诗文稿《臣鉴汇编》、《知非录》、《后乐堂集》等。


   康熙六年(1667  因病去世,享年79岁。

                               


天启探花,徽州才子,“丰度端凝,文章华瞻”,诗词歌赋书法样样精通,他一时成了徽州学子的偶像,学而优则仕的典范。


然而,这个探花进了翰林院后为报私仇,却错入阉党,构陷宗亲,一手制造了一个惊天冤案,被削籍判刑,成了读书做官者的反面典型。

 

他就是明朝歙县溪南村(现徽州区西溪南镇)的吴孔嘉。



                  溪南村丰乐河


逆境童年

吴孔嘉之父吴祚衍是个秀才,但怀才不遇,未能考中进士,走上读书做官的路。《丰南志》曾载一份吴孔嘉高中探花进入翰林院后的皇帝敕书,封荫其父母和夫人,对吴祚衍的境况描述应当是真实的:“ 敕曰:士遇不遇,时年不竞志世,方疑天道不可问。”[1]意思是说,文人不得志,在世上无能为力与人竞争,方疑惑天意是不是无法得知?

吴母殷毓芳,《丰南志》说她“鼎族俪美人,英琹瑟翕然”。[2]鼎族,就是名门大族。吴母是南京户部、刑部尚书殷正茂(1513—1592年)的孙女。殷正茂是歙县殷家村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后升任为,历任广西、云南、湖广兵备副使、江西万历三年(1575年),担任南京户部尚书。万历四年(1576年),改任北京户部尚书。万历六年(1578年),殷正茂辞官回乡。后朝廷再度起用殷正茂为南京刑部尚书。


历史上,殷正茂是个有争议的人物,《》评价他“任法严,道将以下奉行惟谨。然性贪,岁受属吏金万计。”[3]他很得当时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器重,张居正死后第二年,御史1592年),殷正茂去世,享年79岁,还算善终。


吴孔嘉的家族在村中原来应当还是风光的,这一宗支在宋元间曾经“派主宗盟,奕叶荣显”4。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渐渐失去势力,但在族中仍有一定话语权。吴孔嘉4岁时,殷正茂就死了,失去了重要的靠山,加之父亲只当个穷教书匠,“风尘蓬门之内……家世拮据”[5]。而当时同村同族的吴养春家却如日中天,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成为歙县头号富户,且捐银买官,出尽风头。小小的吴孔嘉,心中充满了对吴养春家族的妒忌心理。


而更激起吴孔嘉对吴养春愤恨的是他父亲的去世。有资料说吴养春失手打死了吴孔嘉的父亲,这不能证实。而俞正燮认为“其实孔嘉父以弱病死”[6]。起因是一次议事时,吴孔嘉的父亲与吴养春意见不一,“众辱之,文石之父因郁郁死”[7]。吴祚衍孔本来有病,加上受气,会后不久就去世了。应当说,他的死和吴养春并无直接关系。

 

吴祚衍死后,吴养春作为族里的首富,对吴孔嘉关怀备致,“其幼读书及养母赀用,考试之费……皆出于养春。”[8]然而,心胸狭窄的吴孔嘉还是把父亲之死归怨于吴养春。为了出人头地,改变处境,他发愤读书,在黄山攻读期间,曾“六年居祥符寺不语,书‘死’字,壁上帐上皆满”[9],借以渲泄内心对吴养春的仇恨。

 


冤案阴主

   

万历四十三年(1615),27岁的吴孔嘉乡试中举,天启五年(1625),37岁高中乙丑科余煌榜进士第三人。


据民国《歙县志》记载,明朝从洪武四年(1371)到天启五年(1625)的254年中,歙县考中进士的有160人,除了正德九年唐皋高中状元,进入一甲的只有吴孔嘉了。连曾任内阁大学士的许国,当年也只列入三甲百名之后。吴孔嘉高中探花,这成为溪南村和歙县乃至全徽州的荣耀。


吴孔嘉中探花后,入翰林院授编修职。,,主要任务是诰敕起草、史书纂修、经筵侍讲。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之说。虽说编修是正七品,但是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上马石,前途无量。


吴孔嘉进入翰林院任职,他的父亲、母亲及妻子均得到敕封。皇上封吴父为“翰林院编修文林郎”(虚衔),吴母为“太孺人,式赐龙丈,用尤燕喜”,封吴妻为“孺人”10


吴孔嘉为了升官发财,打击报复同村宗亲、商人吴养春,不惜投靠魏忠贤,成了他的义子,“见奄拜义父之赀五万金,皆出于养春。”11从此,吴孔嘉卖身投靠阉党,走上了一条邪路。


翌年,吴参与编修《光宗实录》,后参加了《三朝要典》的编撰,这是魏忠贤亲自抓的陷害人的臭名昭著的“名著”,它纂辑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有关、移宫三大案的示谕奏疏档册,加上案语而成,中间多有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罗织罪名,以陷害东林政敌。


仇恨的种子总要发芽,吴孔嘉时刻准备挥舞起复仇的利剑。当时机成熟,吴孔嘉依靠魏忠贤,一手炮制了震惊徽州乃至全国的黄山木植大案。


《明史》曾记载这件大案:“编修吴孔嘉与宗人吴养春有仇,诱养春仆告其主隐占黄山,养春父子瘐死。忠贤遣主事吕下问、评事许志吉先后往徽州籍其家,株蔓残酷。知府石万程不忍,削发去,徽州几乱。”[12


天启六年(1626年),吴孔嘉唆使养春仆人吴荣上告其主,吴荣“诉于东厂,诬其私占黄山,历年获租六十余万两,忠贤遂矫旨逮养春。”魏忠贤对吴孔嘉说“吾得财,汝复憾,吾义儿固孝子也。”[13]魏当时正在维修三大殿,想搞点政绩,正是看中了吴养春的财富,才决心穷治其狱,以便大捞一把。



          吴养春十二楼遗址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魏忠贤在奏疏中列举数罪:“私创崇文书院”、“招聚朋党”、“用贿朦蔽”等等,和当时魏忠贤剿杀的反对党东林党人挂起勾来,更加重了案情的严重性。

    

 随即,魏忠贤矫旨将“欺君抗旨”、“为恶多端”的吴养春父子“着锦衣卫差的当官旗前去,与同抚按提拏扭解来京,一并究问。所有卖木赃银数多,并着抚按严拏家属经管人等监候,追赃解进,以助大工。”14]于是,“逮养春父子及方中凡等,一村落间钦犯八名立刻就缚。”[15

 

 案件的结果是:吴养春父子三人命归黄泉,养春妻,人死了,还要追缴“赃银”60万两,山价款32万两,共计92万两。魏派工部主事吕下问来徽州追缴“赃银”。 魏党一伙胡作非为,大兴株累勒索,“刑苛网密,株连蔓延,吴之族党亲邻无不罹其凶毒者”16]。


吕下问的残暴行为激起了徽州民众的反抗,岩寺万余徽民民变,殴两捕死,“毁其尸……乡城之人,无不切齿部差者,乘机而起,大书‘杀部安民’四字,遍布通衢。”[17]“蜂拥而至察院者不下万人,毁门而入,爇其宫,吕下问仓惶破后壁宵遁”,最后,还是歙县县令倪元珙“驰至岩镇,逐户抚谕,众心始安。”[18]由于激起民变,影响恶劣,魏忠贤不得不将吕免职。


戏剧性的情节是,后来派来追赃处理此案的竟是同为歙县人的万历朝的文渊阁大学士许国之孙、大理寺寺正许志吉。许志吉在乡人面前骄横跋扈,趾高气扬,搜刮富户,“以土官自豪,派买木价,增减不均。其子许鸣皋、其仆子纳贿作奸”[19],鱼肉乡里 ,弄得天怒人怨。



        曲水园附近的水口林 

 

1627年熹宗皇帝死后,其弟朱由检继位(即崇祯皇帝),他打击惩治阉党,治魏忠贤十大罪,魏畏罪自缢而亡,其余党徒亦被基本肃清。原被阉党罢官的歙县县令倪元珙擢升御史后,首疏痛陈黄山一案颠末,请尽悬赃,徽祸乃解,。


虽然吴养春父子三人早已冤死诏狱,妻子也自缢身亡,。其余涉案的12人中,只有3人劫后余生,得以重返故里。这起冤狱的责任者则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其中许志吉因“矫旨派赃,附逆流毒”,依律“斩,秋后处决”;吴孔嘉“坐徒三年,纳赎为民”[20]。那位愤而出家的的徽州知府石万程被重新启用,当了常州知府。


吴孔嘉为虎作伥,本应处斩,但他毕竟是探花出身,且“孔嘉入逆案,其在六等,当时亦以义儿孝子宽之也”[21]。:“丙寅之狱,天石盖阴主之也,天石以复仇故,不惜接近魏党,颇遗訾议。然复仇后即归隐,未与魏阉逆谋,其心亦自可谅。”[22]吴孔嘉拿钱顶罪,削职为民,灰溜溜地回到了家乡。

            

迷途知返


吴孔嘉回家后,躲在曲水园内,终日闭门思过。为了总结反思任职期间的作为,撰写了《臣鉴汇编》、《知非录》等。


,马士英、阮大铖等明朝官员拥立在南京成立了第一个。吴孔嘉遂到南京投靠南明朝廷,以图翻案,东山再起。


,他们收买了东林党领袖钱益谦,上疏公然为阉党中坚人物杨维垣、虞大复、吴孔嘉等人辩护,说吴孔嘉是“以报复父仇牵连”,,详察本末,酌量录用……方与昭雪,许其自新,以成先帝惩瘅之志、昭国家平明之治,亦涣群破党之一端也”。23“顺治二年二月初四,杨维恒请恤三案被罪之臣。初五日,昭雪珰案编修吴孔嘉”24,官复原职。原在东林党人执政时定下的“三案”结论将被推翻,“大铖日与杨维垣谋,必欲杀尽东林、复社之人。”25


面对阉党势力卷土重来,无能的弘光皇帝不敢得罪实权派,但又不敢推翻先帝结论,只是敷衍说:“此朕家事,不必疑揣!”26加之南明一些正直大臣的支持,遏制了阉党势力兴大狱的阴谋。


弘光皇朝仅维持不到一年就宣告终结,阮大铖、钱益谦等人投降清廷。心灰意冷的吴孔嘉没有在清廷任职,而是回到故乡,。


吴孔嘉虽在黄山大案中铸成大错,然尚存一点良知。按他的才学,可以仿效阮大铖、钱益谦等人在清廷混个一官半职,,回到家乡甘为平民布衣。特别是在清兵入徽时,不顾个人安危出面保护百姓。《丰南志》是这样记载的:“清乙酉大兵入境,郡民奔窜山谷,公独从鼙鼓充斥中驰见提督张公,请其不戮一人,以定民情。提督竟如公命。顷里老辈奉壶浆至军门曰,吴太史活吾命郡矣。”[27]吴孔嘉的行为得到当地百姓的拥戴,对他过去犯下的过错也给予谅解。


局势稳定后,吴孔嘉寄情山水,沉溺诗文,恢复了文人的本性,做了几件事:


一是参与《歙县志》的编撰工作,这部顺治《歙志》由知县宋希肃担任主修,吴孔嘉、姚宗衡担任总修,从顺治二年到顺治四年(1647)年修成,110卷约10万字。吴孔嘉为县志写了《歙志重修序》。


二是热衷黄山善事。《黄山志定本》载:“常为寺置田若干亩,又念慈光伊蒲(斋饭)弗给,倡募置田百余亩,凡掷钵(掷钵禅院即云谷寺)诸院,皆护持不遗余力……可谓有功于诸山者矣。”28


三是先后整理和刊刻《玉堂视草》、《臣鉴汇编》、《知非录》、《后乐堂集》等文稿。但《丰南志》的校订增补者、民国丰南族人吴保琳说这几种“少见”,可能大多已失传。


四是寄情山水之间,吟诗作文。他先后书写了黄山《普门禅师塔铭》、《游林历山记》、《柘舟室置田引》、《关庙叙》等文稿,并乐于为族人作寿序、为诗友诗集作序。从文稿中也可以看出,他“为佛家时节因缘”[29],已倾心于佛教,做行善之事。


吴孔嘉的诗词造诣很高,有二篇被清康熙皇帝选中为《御选明诗》。其中《咏竹》中“相对此君殊不俗,幽斋松径伴梅花”,《木芙蓉》中“堪与菊英称晚节,爱他含雨拒清霜”,展现了高尚、慎独的情趣和追求,却也暴露其言行不一的虚伪。


文献之憾


天启丙寅之狱,是吴孔嘉一手导演的阴谋,给歙县众多商户和百姓带来了灾难,在徽州商界造成恶劣的影响。这个冤案,,逐渐浮出水面,随着真相的公开,许多史书、志书均予以披露,甚至明朝的小说如《魏忠贤小说斥奸书》、《魏阉全传(原名梼杌闲评)》等也有章节描述,笔者曾查阅了许多文献资料,发现有如下问题:

     

    一是《明史》等权威史书的叙述虽然简单,但点出了问题的关键,就是“编修吴孔嘉与宗人吴养春有仇,诱养春仆告其主隐占黄山。”崇祯皇帝钦定逆案中,给吴孔嘉定的罪名是“吴孔嘉,赞导。登第即工通内,黄山惨杀多人。”[30]事情很明显,吴孔嘉是冤案的罪魁祸首,,即幕后操纵者,而出面告黑状的吴荣不过是一个家仆,是受吴孔嘉指示的帮凶。而一些文献资料中,把冤案的罪恶全算到吴荣头上,避而不提吴孔嘉,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二是事发地的徽州和歙县,对该案采取暧昧态度。《徽州府志》不载黄山冤案,清至民国的《歙县志》只记岩寺民变和吕下问之罪,而对许志吉、吴孔嘉均予以回避。《丰南志》系民国丰南吴氏族长吴吉祜主修,族人吴保琳校订和增补,对宗亲吴孔嘉肯定笔下留情。对这起大案,只转载《岩镇志草》的有关记述,只字不提吴孔嘉与该案的关系,甚至为其入清后为家乡所做的一些善事评功摆好。这种春秋笔法,揭示了地方文献的历史局限性和片面性。《癸巳存稿》尚能秉笔直书,彰显了正直学者的良心和勇气。

     

    学者程演生曾著《天启黄山大狱记》一书,指出:“‘黄山一案’,《徽州府志》不载。《歙县志》惟倪元珙传,纪民变聊聊数言,既未指明事主,亦不声述案由。黄山程、闵两志,养春、孔嘉虽各有传,文中略不相涉,微露事端而已。省志仅石万程一传及之,又复语焉不详,事实秕谬。”号为“文献之邦”的徽州,何以在有关方志中会出现如此疏漏?程演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说:“盖此案所牵涉者大都徽歙之巨族,若吴,若程,若许,设稍著迹象,则各族各支相仇相隙不可解矣。此吾徽先辈所以为乡里讳欤。”特别是徽人一直引为骄傲的明朝大学士许国,其孙许志吉竟投靠魏党,为虎作伥,落个秋后问斩的下场,实在是徽州人难以启齿的。而翰林才子吴孔嘉作为徽州学子的骄傲,竟是冤案的阴主,也令乡人脸上蒙羞。《徽州府志》刻意回避此案,《丰南志》不提吴孔嘉,也就可以理解了。

 

概而言之,吴孔嘉是个有双重人格的人物,作为徽州学子,他刻苦攻读,历经挫折,但不轻言放弃,终于高中一甲,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梦想。但他私心膨胀,睚眦必报,甚至不惜陷害乡人、族人换取投靠阉党的投名状,走上了罪恶之路,并因此得到阉党赏识,敕命封赠,荣宗耀祖。但最终因无德无义,革职受罚,受到历史的嘲弄。


痛定思痛的吴孔嘉在后期迷途知返,不投靠清朝继续为官,在清兵入徽时义保乡民,做积德行善之事,得到族人的谅解。此后,他甘为布衣学者,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诗作书稿。这个人物在徽州读书人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揭示了封建文人的弱点和道德缺陷,也有现实的教育意义。而涉及吴孔嘉及黄山冤案的大量资料,从侧面反映了晚明徽州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但也显露了文献本身的历史局限性和刻意回避矛盾的不足。

 

       注释:


1251015,吴吉祜《丰南志卷八·艺文志上·诰命》

3《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传第一百十》

4《文史天地》赵承中《黄山冤案》

7、22,

6、8、11,13、21,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四·书芦城平话后》

9、《黄山志定本·卷二·人物·吴孔嘉》

12、《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宦官二》

       14、明毅宗 敕撰《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

       15、吴吉祜《丰南志卷十·杂志》

16、17、18,《岩镇志草·尸祝三大夫纪事》

       19、《岩镇志草·黄山大案奏疏》

       20,30, 明·文秉《先拨志治卷下·钦定逆案》

       23、清·顾炎武《圣安本纪卷之三(一)》

       24、25、26,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五·<三案·要典·逆案重翻>》

       27、《丰南志卷十·杂记》

       28、《黄山志定本卷二·人物·吴孔嘉》

       29、嘉庆《黟县志·林历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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