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7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忻城榜上有名

,在国庆长假前发布“每周通报”,,本周共通报72起!


全国72起,广西有2起
1

宾阳县甘棠镇旺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马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该村委会多次利用村级办公经费及各种专项工作经费集体聚餐吃喝,共计支出16181元。2016年5月30日,王马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忻城县大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站以虚开车辆维修、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单位办公经费,共计35000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福利。2016年6月,站长莫众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站长覃祝勇、莫增胜、计生专干兼会计卢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计生专干兼会计罗凤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原标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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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消息:日前,忻城县欧洞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干部黄唯寒(无职级)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忻城县人民侦查终结,已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忻城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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