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直击】广西桂平市国土局原局长甘发全受贿案一审宣判

  3月24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50万元,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甘发全在担任桂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接受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桂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桂平市房地产开发商程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问题、土地规划调整、地块竞拍等方面对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给予了方便、关照,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了张某某所送现金人民币100万元,何某某所送现金人民币30万元,程某所送现金人民币20万元。

  另查明,侦查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甘发全收受何某某好处费30万元犯罪线索后,对被告人甘发全进行立案侦查,被告人甘发全到案后交代了其收受何某某30万元的事实,并主动交代了收受张某某100万元及程某20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案发及庭审后,被告人甘发全及其家属将受贿所得的赃款150万元全部退出。

,被告人甘发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0万元,为他人谋利益,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清了赃款,遂根据被告人甘发全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