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扶贫资金岂能“不会花”




今年前九个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共筹措落实扶贫资金178.68亿元,是2015年自治区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投入的4倍。然而,全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不佳,支出进度严重滞后。自治区本级、14个设区市、106个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实际支出金额约为79.96亿元,资金支出进度为44.8%,低于序时进度30.2个百分点。(据《广西日报》)筹措扶贫资金时,各级政府往往都担心钱不够用。可当有了钱时,却迟迟花不出去。难道已经到了无贫可扶的程度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从以往的报道来看,这样的“怪象”在其他地区也并不鲜见。



对于广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不佳的原因,当地政府部门总结了几大原因:部分项目推进不及时,致使资金在支付环节积压;扶贫项目库普遍建设不足,部分市县面临“无项目可选”或“钱等项目”的尴尬局面;部分地区组织机构不健全,拖延工作进度;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分配方案不合理,影响资金分配拨付;对政策把握不准,资金整合效果不理想等,都导致财政扶贫资金整体支出进度缓慢。

看似症结很多,其实归根到底无外乎“责任”二字。

试问,全年已过三分之二(该数据统计为截至今年前九个月),为何还存在组织不健全的情况?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已提出一年有余,为什么还会有官员“对政策把握不准”?一些地方和部门是不是做到了“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有没有“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贫困“拉下马”的决心和信心?这些,无疑都显示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责任”缺失的问题。巨额扶贫资金“花不出去”,实质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长期以来的懒政怠政思想,凸显了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或者说“不敢为”、“不会为”的情况仍然存在。

该担的责任不担,就得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扶贫攻坚战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必须有所作为。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问责条例》,依规依纪严厉问责那些“不会花钱”的懒官、庸官,以此督促和倒逼他们“会花钱”才行。如此,才是对扶贫资金最好的呵护,也才能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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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网


编辑:王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