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的一封来信



上午,。


“黄阿姨,开信祝您工作顺利。或许您工作繁忙的原因,不太记得我的名字了。我叫李明(化名),您是否记得2012年6月4日你曾是我的主审法官……”


“这么多年,审了这么多案,一下子确实对不上号。” 莲姐翻查电脑记录后方才回想起来。来信者,是莲姐曾审理一个抢劫案中的一名罪犯。


2011年9月,横州街上短短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6起团伙持刀抢劫案。李明作为主犯均参与其中。,判决李明犯抢劫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执行入狱时,李明年仅20岁。

“那时您跟我讲,,希望我写封信给您。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感动。因为我当时只是一个背负累累罪行的罪人,但您讲的每一话,都对我表示出莫大的尊重……老实说,这份感动是近两年细细回想曾经才有的。判决下来时我并没有,那时还觉得有一点点重……”


看着5年前这个案厚达7卷上千页的卷宗,莲姐说“当年这6起抢劫案,引起横州居民人心惶惶。下判时我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才下了如此判决,老实说,我当时看他认罪态度好,还判得稍微轻了。”


。现在减了二年的刑,剩余差不多六年多吧……我在柳城很好,也改了许多,学了许多……”

这封亲笔信在庭里传递开来,流畅的语句、工整的字迹,让大伙儿惊叹不已:曾经的一个失足少年居然能写出一手好字,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感着实令人感动。究竟当年莲姐对他说了什么,让他如此念念不忘?


在我们的追问下,莲姐感慨道“他能有今天的成绩,主要还是靠他个人的努力,这样积极的态度真是值得称赞!当年因其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他是这几个人中判得最重的一个,而其他人均是未成年人,有法定从轻情节,所以比较之下量刑幅度肯定有较大的差距。记得当时我有特别找他出来解释这份判决,具体说了什么我记不大清楚,但我通常会在执行前对他们说,以后生活上有任何困难和问题都可以写信回来找我。”


,一个外人听着就感到毛骨悚然的地方。也许就是莲姐这句“有困难就写信回来”似一股暖流在李明心中化开。

“迟来的信会带着我的歉意,我知道曾经的无知有失对您的尊重,我希望您不要戒备,接受我这种语无伦次的表达……”


有着十多年刑事审判经验的莲姐,因尤为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征于2014年调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回顾这些年办过的案、遇到的人,莲姐和我们分享起自己经历的一些故事。


“之前有个小孩,因为盗窃罪入狱。出狱后自己开了一家洗车店,铺面不大,但算个正经营生。有一次他把我叫住,其实我根本记不得他是谁了。没想到当年那个莽撞的少年如今兴高采烈地站在我面前,向我介绍自己的店铺还有老婆孩子。看到他们能在出狱后重新做人,且不说为社会做贡献,仅是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靠勤劳致富这一点,就让我感到万分欣慰。”


如今,刑事审判岗位上聚集着社会最尖锐的矛盾。就我所知,我院刑庭仍有个别罪犯家属常拨打办公电话加以恐吓。审判人员与被告人似乎站在了一个对立面上。收到这样一封来信,无疑是对我们审判人员一次极大的鼓励。


“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庆幸,当年一纸判决捆绑了一个人13年的人身自由,如今他不但没有憎恨、没有颓废,还能积极努力争取减刑出狱。


知错能改乃人性之大善!他不仅能够正确的看待自己的过去,还能积极的面对往后的人生,没有因世俗的目光而停下自我救赎的脚步。人心皆有一处柔软,相信只要他们改过自新,必定能赢得群众宽容以待,既往不咎。

审判不是一个对人的终身定义,而是指引人回归正途的一次特殊导航。


作者╱王恒  编辑╱芊芊(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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