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两高”又向两个老大难的问题下了大力气!

开着跑车、住着豪宅,随便一个包就几万,可是欠了银行5万多元就是不还,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典型的老赖。执行工作,是案件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就在几天前,,法官们就找到这么一名奇葩的被执行人。

执行人员来到苏州园区熙岸花园小区。被执行人易某和徐某之前是一对夫妻,两人一直拖欠银行5万多元没有归还。

易某说已和徐某离婚,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执行人员发现,其家中尽是名牌箱包和衣服鞋子,相当一部分单价过万,而且两人名下还有数套房产及跑车。

执行人员查封了易某名下的一辆保时捷轿车,。经过批评教育,易某意识到虽然她和徐某已经离婚,。第二天,易某履行了还款义务。

,副院长江必新说:“执行难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存在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老赖规避执行的现象比较普遍。”

2016年3月,,“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向全社会作出了庄严承诺。

江必新说:“一个是全方位的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第二是运用信息化平台,解决了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查控和惩戒管理,这样一些基本的难题;第三是我们加大了对执行权的监控和管理,把执行权关在制度笼子里。”

2016年10月13日,,来到武汉脑科医院看望一个特殊的病号。病床上躺着的姑娘名叫于亚楠,6年前因一起车祸造成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

2010年12月,,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00余万元。经过审理,、休息和护理时间暂定为两年,判决孙松先赔偿于亚楠57万余元,两年之后,于家人可以重新起诉,继续索赔。然而没想到,判决下来之后,孙松一家却都消失了。经过查询,孙松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也几乎是空空如也。

孙松的这个银行账户是一个工资账户,顺着这个线索,执行法官查到了孙松的工作单位,可是晚了一步,孙松单位的同事说,他在一个月前已经离职了。

上次判决的57万元还没有执行到位,这几年各种治疗护理费用又积累了几十万元,无奈,于家人与2016年5月再次起诉孙松,追加索赔。而这时,,找寻被执行人和相关财产的能力大大增强。,通过查找孙松妻子及孙松父母的各类信息发现,孙松夫妻名下虽然没有任何房产,但是,孙松的父母一共有四套房子,有三套全部用来出租,且月租金就上万元。最终,。从孙松的淘宝账号上看,他购物很频繁,有很多消费记录。

6年里,孙松在家人的庇护下,想方设法避开了执行法官的追查,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日子却过得并不差。讯问结束后,孙松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之后孙松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他说:“对你们说声对不起,关键是我对你们家庭造成的这种伤害,这是无法弥补的。”

孙松虽然找到了,但是因为他名下没有财产,所以接下来如何执行到赔偿款,依然存在一定难度。在讯问中,孙松表示愿意和家人商量,让父母或妻子替他支付赔偿款。

这起案件历时6年多,终于有了着落。

几年来,,创新探索,与各个部门单位联动,破解执行难题,收到显著效果。

数据显示,从2014年底,,到如今与3400多家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单位进行联网,,2016年执行案件收案529.2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2%和33.7%。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里有一组数据:截至目前,、2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万余笔,涉及资金达到69.7亿元。,却办结了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万亿元。一年来,、精准施策,执行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当初立下的“军令状”正在一步步实现。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众多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法制发展进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成为检察工作的一大亮点。

几年前,在广西柳州,一名少年遭到了持刀抢劫,身上仅有的100多元被抢走。经过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都是15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要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小明只有14岁。按照程序,,可不久之后,。

,她说:“如果就是为了抢劫这么几十块钱,就把他关进去了,我觉得可能对他一生来讲,影响会非常大的。”

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都有复杂的成因,究竟是什么导致小明走向犯罪?吴杉和同事们走访发现,小明原本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在他6岁那年,父亲突然离世,与此同时,一场大病让他的腿又落下了终生残疾。这两件事,对小明的打击非常大,渐渐地,小明不愿意再上学,也不愿再和忙于工作的母亲多沟通。了解孩子的情况后,检察官们与小明进行了多次沟通,终于,孩子露出了悔过之意。

根据法律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检察官们认为可以给小明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现实是,如果不批捕、不起诉,孩子会不会再次实施犯罪呢?检察官该怎么帮助这个迷途的少年回归社会呢?

经过集体研究,,他们将小明纳入社区,进行6个月的帮教考察,同时还专门聘请了一位心理咨询师对小明进行心理辅导。通过积极参与一系列的公益活动,小明逐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他甚至还主动跟检察官汇报自己生活学习情况。

6个月的考察期结束了,小明的帮教效果良好,达到了法定标准,检察机关对小明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今小明报考了一所电子商务学校,并且还当上了班长,他要用自己的努力回报母亲,回报社会。

少年安则家庭安,少年强则国家强。2015年12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提速。

近年来,最高检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密集“发力”:一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二是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三是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四是坚持综合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领域和新手段;五是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予以从宽处理,甚至不予追究,对于情节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处,也是对他们提升教育的一种手段,起到必要的警示和提醒作用。

仅2016年1至11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起诉40034人,不起诉4774人;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1299人、提供法律援助10347人,附条件不起诉3808人。其中,对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案件批捕1648件1986人,起诉2151件2663人;起诉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27人。

山西冶金技师学院晋中校区,看上去似乎和其他职业技术院校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熟悉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人都清楚,这里的学员还有另一层身份。而这所学校也有另一个名称,,动员社会力量建立起的晋中市阳光未成年人关护中心。

在这里,对于一些涉案未成年人,尤其是符合条件不予起诉的,不是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进行进一步的帮教考察,帮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相应的技能。

截至2016年11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独立机构总数达到1961个,与2016年3月相比上升59.04%。全国有近万名检察人员奋斗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线。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实际,探索、完善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辩护、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大大提高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

    实际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暴力化、成人化趋势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多发易发,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非常繁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