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容留他人吸毒  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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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一宾馆因未建立内部巡查制度、未落实禁毒防范措施、未履行巡查职责,导致该宾馆连续两天发生旅客和宾馆服务员集体吸毒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该宾馆处以罚款十万元。
!!!罚你没商量

今年5月10日晚,家住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的黄某伟在自家毗邻的兴立宾馆开201号房,邀请蒋某文、刘某城、亚育、蒙某丽等人到201号房间聚众吸毒。5月11日凌晨1时许,该宾馆总台服务员徐某艳也到201号房参与吸毒。凌晨3时许,。
5月12日晚,家住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的黄某飞与吴某、李某梅等人在兴立宾馆开房聚众吸毒至次日清晨,。
据民警调查,黄某伟、蒋某文、刘某城、亚育、蒙某丽以及黄某飞、吴某、李某梅等人还于今年4月15日至16日在兴立宾馆开房聚众吸毒。此外,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兴立宾馆客房电视柜上还有的“服务”电话号码。
,崇左市江州区兴立宾馆因未建立内部巡查制度、未落实禁毒防范措施、未履行巡查职责,导致该宾馆连续两天有旅客和宾馆服务员集体吸毒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该宾馆处以罚款十万元,并责令该宾馆停业整顿三个月。兴立宾馆总台服务员徐某艳不但自己参与吸毒还容留他人聚众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聚众吸毒人员黄某伟等8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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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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