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桂林这个仁兄拆自己的房子确被邻居以性命威胁,这叫什么事?


       近日,家住乌石街的廖先生给桂林电视台《身边》栏目打来电话说,他想把自家的危房拆除重建,却遭到了邻居的百般阻挠,每当他想施工的时候,邻居就以性命威胁,不让他拆房。这就有点让人纳闷了:我拆自己的房子,关他什么事啊?


邻居百般阻挠拆房


廖先生的房子位于乌石街290号,因为之前修建西二环路拆房扩路时受到冲击,他的房子开裂受损成了危房,政府也同意他将受损的房子拆除并在原地重建。可就在去年廖先生决定动工拆房子时,他的邻居伍先生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



市民 廖先生:我叫工人过来施工,他就站在房子下面不走,我怕砸伤他,我马上喊工人停止施工,然后就叫乡政府的人来处理。


据廖先生表示,邻居之所以阻挠他施工,主要是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因为当初建房的时候,他的房子与邻居伍先生家的房子是共用同一面外墙,两家的房梁也是连着的。廖先生说,伍先生的担心他可以理解,但是他要拆除的房子却并不是与邻居家相连的那一部分,要拆的地方与邻居家的房子其实还隔着好几米。



市民  廖先生:你看这里的结构是跟他的房子分开的,这里只要把它锯一半,就没事。当地政府也找我们去协调过很多次 ,他死活不让拆。

      

担心自家房屋受损


在随后记者对伍先生的采访中他也承认,阻挠廖先生拆房子就是担心自家的房屋受损,在他看来,廖先生要拆房也是因为西二环路的施工方造成的,所以施工方应该出面签一个协议,保证廖先生重建房屋的时候,如果对他家房屋造成损害,施工方要作出相应补偿。    



    

记者在现场看到,廖先生的房子受损确实比较严重,房屋各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痕,安全隐患不是一点两点。不仅如此,只要这座危房一天不重建,周围的居民也都不能建房。


附近居民 赵先生: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他们都协商不了这个事情,我又没有房子住,租房子住的,我这是老房子,就这一点点资产。


律师建议先协商后再走法律程序


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律师,律师指出,在我国法律规定里,确实有一个相邻权,它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是使用权人,一方在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限制的权利,也就是说合法的相邻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艾丽红:本案当中的廖先生,他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他在行使自己的不动产权益时,他首先应该以不损害其他的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也就是说他在重建房屋的时候,要确定自己的施工方案是不危及相邻的建筑物安全的,如果在保证这一个前提的基础下,其他的相邻权人还是来恶意阻挠,不准他施工建设,他是可以跟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他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走合法的途径,,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或者是赔偿他造成他不能动工的经济损失。


廖先生的房子要拆除也是为了城市建设,所以在协商过程中,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找相关部门来鉴定,在拆除的过程中会不会对伍先生的房子造成损伤。既让伍先生消除疑虑,也让廖先生和其它居民早日住上新房。


来源:桂林电视台《身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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