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周宁二中,为青春护航

3月23日,周宁县人民、教育局以及司法局在周宁二中举办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仍有一些孩子不能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



学生家长也前来听讲座

             

那“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这三个词的区别?


未成

年人

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


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

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未成年人如果违法或者犯罪是不是就不用受到惩罚,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

国《刑法》规定

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14-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 :对所有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那违法和犯罪有区别吗?又有什么联系呢?

“违 法”

       对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统称;我们讲违法不一定是犯罪,违法比如说包括违反《义务教育法》、《交通管理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们随便来看一部法律的规定,我们就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犯 罪”

       是违法当中最严重的,违反《刑法》的行为,我们称为犯罪。所以犯罪就一定是违法,常发的几种罪有盗窃、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还有故意伤害罪、罪等。抢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压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强取财物,而抢夺虽然也有一个抢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强制,而是乘人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基本属于巧取的犯罪,而不像抢窃是豪夺的方式。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这个凶器一般指管制刀具,也包括其他足以致人重伤死亡的器具。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在犯罪中使用,客观上该凶器处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就足以转化为抢劫罪。至于是否向被害人显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违法犯罪后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比如:在心理方面,压力过大不利于成长,心理畸形等。生活中,对自己以后的发展会有所阻碍。因为犯罪服刑而得不到正常的教育,因为赔偿被害人损失而给父母带来经济压力等。



让我们不断增强自身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构建和谐校园,

愿每一个青少年平安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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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刘宇光、网络

本文编辑:陈志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