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的道路 如何花十年从金融界抽身,去做一个快活的流浪汉


今晚,请允许我将版面让给我的一个好友,多年以前我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相遇又告别,我回到这喧哗的都市,而他,继续他的流浪。我曾以为,这是他的一次自我放逐,却最终发现,这是他真正的生活。


多年以后,他在这国度最西南的一隅盖起一座房子,再一次用笔写下,他的诗酒年化。每次与他重逢,与他的文字重逢,我都不禁咬牙切齿 —— 这个混蛋,这一个自由的混蛋!每一次,我都看到了那我渴望的,却懦弱地远离的,自由与生活。



题记

这篇文章我想写很久了,但一直写不出来。写的过程中不断想到博尔赫斯,当他46年后回想起自己的第一本书,“对我来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激情》包容了我后来所写的一切……”,每想到这话我就会对自己的写作心生绝望,觉得怎么能把一篇重要的文章写得这么烂。


这种沮丧一直持续到我看到一句话:“它如此重大,所以不能把它太当回事儿。”


我突然就释然了,爱咋滴咋滴吧,青涩如果无可避免,那么写得开心本身就是种奖赏。


再说了,首要的是要过有意思的生活,然后才是写有意思的文章,本末不能倒置。


欢迎阅读和分享,愿你读得开心,要是读得不开心,等哪天我钱多得花不完了,或许可以给你补点钱,但浪费的时间我是肯定不能退给你了,我自己都觉得人生太短了呢。



1、


人生是很难预料的。


譬如你很难想到,当你衣衫褴褛黑瘦如柴地在青旅大厅读书,那专心的神态竟会让一个高傲的姑娘在瞬间沦陷;


譬如你经营了多年的爱情,友谊或梦想,会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成为一个笑话;


譬如当你在某个金融中心的顶楼,拿着鸡尾酒俾睨脚下庸碌的众生,觉得成功也就是那么回事嘛,你不会想到,多年后你会以一名流浪汉的身份,再次回到这个地方,仰首瞧见当年的自己,觉得那家伙怎么这么傻啊;


譬如多年以后你用几百个日夜走几万里的路途,再次回到战争和动乱频发的非洲大陆,雄心勃勃地想要展开一场新的冒险,却竟会因为被狗咬了而仓皇逃离;


譬如,在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所发生的事情。




那时我还年轻,还相信着最大的冒险是不去冒险之类的傻蛋原则。、炸弹、炎热、和骚扰轮番驱赶游人的城市里,我安然地待了个把月,虽然喜欢这杂乱的丰富,我还是有点厌烦了,我决定离开城市,往大自然里去。于是我去了撒哈拉沙漠,我知道那里会有妩媚的星空,但我没想到,在媚人的星空下,我会悄悄爬进一个四千年前的墓穴,毫无准备地,成了一名盗墓工作者,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会在打手电作案时睡着了,在昏暗湿热的洞穴里,我迷迷糊糊地陪一具不知几千岁不知男或女的木乃伊睡了一觉,竟然还睡得很香。


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在大漠残阳的浪漫时分,我活蹦乱跳地在风沙中奔跑,恍惚中觉得,这就是我生命中的黄金时代,陶醉中,远处突然沙尘滚滚,一辆迷彩色的皮卡车呼啸而来,像一头猎豹呲着牙奔向猎物,猎物就是我。沙尘中先显现的是车后斗上站了四五个人,他们穿着军服,纽扣敞开,军帽歪斜,更近一点,我看到了他们表情严肃地拿着机枪,枪口对着我,再近一点时,“咔嚓咔嚓”,子弹上膛的声音比汽车卷起的沙尘更早地抵达了我的身体,我自觉地举起双手,突然感到膝盖酸软,头皮发麻,我想,“难道就这么碰上了传说中的叛军吗”?


讽刺的是,这个结局,是我在五年前曾梦想过的。




2、


那时候我还在大学,我的大学在江南,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说的就是那里。我大学虽然是混过去的,但也能算是个名校,专业么,尽管土鳖得不得了,但也算是个赚钱的好工具。为了不辜负这些优越的条件,我当时的想法是要当个心怀梦想的成功人士,我要去留洋,喝洋酒,泡洋妞,修成文武艺,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声色犬马中大展身手。我的眼前大道通天:先建功立业赚很多很多的钱,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但我的生命轨迹,却因为一个男人而改变了。他是我的室友,那时候身在南美。他常常在我还没睡醒时给我描述那个遥远世界里的冒险和乐趣,我总觉得那是个太美丽的梦。梦里有异域的风情和撩人的景色,有香车美人和持枪抢劫,有呛人的龙舌兰与恣意的狂欢,还有热情的桑巴舞和迷人的拉丁女郎,这种酒色财气的生活让我体内的血液滋滋作响,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那些体面光鲜的庸碌生活,哪怕只是一个过度,也对我毫无吸引力,我想要的是一种充满惊奇和冒险的人生,而这种人生普遍地生长于亚非拉的广袤土地上。


于是,我将生命的罗盘从西方指向了非洲。


申请阶段,我和哥们去了躺西部,给一个基金会做乡村图书馆的调研,接着去了躺西藏,我一个人在冬天徒步进纳木错,由于估算错误和经验缺乏,我在雪地里摸黑走了三个小时,差点死在了雪地里,最后被一个藏族的孤儿给救了。


出来后就接到了非洲那边面试通过的电话。我突然间对未来的路有点犹豫,是,我想冒险,但我还不想死,我想做很多事情,还想遇见很多人,还想孝敬爸妈。


后来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我的困惑。我爸说,“孩子,你长大了,爸妈也老了,你的世界我们已经跟不上了,只是如果你真想去,那就去吧,家里总是支持你的。”


这打消了我的顾虑,带着一百斤的行李,我来到了非洲,箱子里包括一瓶茅台,一条中国烟,一套茶具,30盒万金油,20袋方便面,两瓶老干妈,还有一个愣头青没来由的勇气和没有方向的雄心。


三年后我才知道,在同一年的毕业典礼上,哈佛的校长给她的学生讲了一个职业选择的理论,名为“停车位理论”,大意是,不要因为你觉得会没停车位,就把车停在离目的地很远的地方。要先去你想去的地方,然后再去你得去的。


而我们,早就在几万里外无师自通了这个理论。


再后来我才发现,考虑停车位的事情实在是想得太多了。一来,我想去的地方根本不愁没地儿停车,那里海阔天空、山河浩荡。二来,我也没车啊,你说我好好一走路的人,找什么停车位嘛。




3、


大概因为那时我还很年轻吧,冒险之于我,有种特别的诱惑,恰如老虎之于初生的牛犊:“哎,这家伙,毛绒绒、条纹衫,眼睛大大还有两只小虎牙,怪可爱的嘛。”


非洲的那一年,很好地满足了我这个疯狂的想法。


先是军火库爆炸,接着是在我几米开外的枪击案,再隔几天一个刚来的哥们被抢劫,头上缝了十一针。再过些天歹徒飞车抢劫了我另一个哥们,拽着他的单肩包在地上拖行。接着一伙拿着AK47的歹徒抢劫我们的一个分行,再接着一个客户的司机刚从银行取完钱回来,在家门口被人用枪指着脑袋,连车带钱抢走了。又接着哪个同事开车等红绿灯时被人硬生生拽去耳环,耳垂裂开,鲜血淋漓,哪个浙江来的小伙子被一枪爆头,死的时候才刚满21岁。还有哪个朋友坐了趟公交,后排的两个人左右夹击,拿刀抵着她,抢走了所有的财物,临走还捏了一把她的……


这些危险滋养着我的生活,让我在喝酒吹牛的日常生活中找到了置身险境的刺激。


不知道是上帝的偏爱还是嫉妒,真正的危险一直不肯光顾我。这事不能怪我过得太小心翼翼了。我在非洲当过衣装革履的金融人士,当过倒卖货物的商人和分发食物的义工,我试过跳上一艘刚要离岸的货轮,试过在贫民窟和荒野里不分昼夜的跋涉,试过连续十天在半夜三点的大街上走路,我还试过责怪一个骗子不讲道义“说好要联系的,怎么就不见人了呢?”在一个星期后,那个骗子无奈地露面了,在我的再三请求下,终于带我到一个偏僻之处,骗走了我的手机,诺基亚7610。


这个听起来有点荒诞的故事,在我余下来的非洲岁月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让我走上了倒卖手机的国贸商人之路,接着让我明白了自己有多不适合当一名商人。它在艰难的岁月给了我咬牙走下去的希望,还让我在多年后一下就明白了袁枚在两千年前说的话:“不作高官,非无福命祇缘懒;难成仙佛,爱读诗书又恋花”。


但这个故事我无意在这里详述,在这里,我想说一个姑娘。




4、


她第一眼见到我,就觉得我不仅傻,还装。


后来她把买好的火车票撕了,跳上一辆陌生人的货车,搭车跑了几千里,就是为了追上我的脚步。(这是我的一面之词,她一直不予承认,尽管我觉得这种倔强毫无必要,毕竟深情而勇敢是很好的品质。)


她的出现,让我欢喜也让我忧。忧的是她预算是我的十倍,跟她混就意味着我很快就会弹尽粮绝。喜的是她不事儿,作为一个千金,对于物质并没太多的要求,当地人住的小破旅馆和路边的小吃她都能甘之如饴。


但我们之间预算的差别还是太大了,所以就算她是这么地随和,在她走后没几天,我就山穷水尽了。


最后一程,在莫桑比克的边境小路上,我跟一哥们骑着摩托疾行,一路都是沙地或沼泽,跑一小段就打滑,滑几次就摔跤,摔得我的五脏六腑不停地发出轰鸣的报警声,但这些都不算什么,大怪出现在一个拐角处,一辆货车毫无征兆地从拐角处拱出,与我们狭路相逢,货车吓得惊声尖叫:“嘟嘟嘟嘟嘟……”


相对于货车来说,我们显然有更大地动力冲进丛林,车摇摇晃晃地躲避障碍,“蹦”的一声,车一下撞在树上,我连人带包飞了出去,当我在天空飞翔时,我感觉到了云白风清,我觉得自己是只没了翅膀的鸟儿,在下坠的刹那,我分明地预见到:我这样的生活,注定了会在某个飞翔的光辉时刻不知死之将至。但那时我并不畏惧,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要精心算计的功名利禄,不要庸庸碌碌的长命百岁,我只想要攫取生命中最光辉的时刻,在一瞬里超越时间窥视永恒。


这个念头,要在五年后我才从马尔克斯那看到了更合适的说法:“我不在乎荣耀、金钱和年老,因为我相信自己年纪轻轻就会横尸街头”。


美中不足的是,有块石头顶着我不知道哪个脏器。那种想要尿尿又想要姑娘,但却丝毫动弹不了的感觉,以后会在我的梦境里反复出现。




5、


我觉得命运不仅难料,有时它压根是故意逗你玩的。


在坚定了把生命奉献给旅途的信念后,我怎么也没想到,在接下来的一年我就待家里读书,几乎哪都没去,除了厕所。那时候,书之于我,相当于红烧肉之于熬了十年饥荒的人,相当于花姑娘之于三十年来首度下山的和尚,我的欲望强烈得令人害怕,兴趣宽泛得令人侧目,诸子百科,怪力乱神,三坟五典,野史巫蛊,兽鸟虫鱼风马牛,老虎鸡巴恐龙蛋……看得我眼花缭乱,心荡神摇,几乎看出了优美的抑郁症来。


在那段时间里,我开始建立了自己的价值体系,用我爸的话来说,也可以叫“歪理体系”。在面对别人蛮横的干涉和批评时,我基本上能从容以对,坚持快活。我坚持认为,土豆的香味有松露所没有的美好回忆,女流氓有富家千金所没有的风情万种,西湖啤酒喝大后脑子里出现的姑娘妩媚不输茅台,风移影动比空调电视可爱,年轻自由比什么都好。


我知道无论任何道理,反过来的一面大都也能成立。沉默是金,那吹牛可以是铂金。谦虚是美德,那么狂狷也可以是“帅”德。你可以说,酒香夺志,色满销魂,财迷心窍,气断江山。但我也可以说,无酒不成礼仪,无色路断人稀。无财民不发奋,无气国无生机。你可以说万恶淫为首,我也可以说,“惜玉怜香而不动心者,圣也;惜玉怜香而心动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兽也。人非圣人,安有见色而不动心者?其所以知惜玉而怜香者,人之异于禽兽也。”这样的例子我可以一直给你举下去,举到尿意爬上我们的膀胱,举到岁月爬上我们的脸庞,但是我懒,我不乐意。


嘿嘿,看来再好的东西,落在流氓的手里,都能是个祸害呐。




6、


比待家里看书更意外的是,一年后,我竟然又重回金融业,在某岛国的一个金融机构里打杂。


这看起来像是对当年的背叛,但我有我的理由。我觉得,一个有意思的人,去到哪里都会有意思。因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他都能从阳光中发现爱情,从雨水中发现诗意,从陌生人中发现故事,从一切平常的事物中发现乐趣。而且,为了我的远大理想,我的确需要自己赚点钱,也需要锻炼下自己的耐性,木心就说过,“理想主义者,表示耐性较好的意思。”


工作并不艰难,对于一个没想着升职加薪的人来说,每天无非对着两个屏幕滴滴答答,或对着几台电话叽里呱啦,事情忙完了,就跑到后楼梯用一根烟的时间翻几页书,回来又可以精神抖擞地,继续噼里啪啦。


乐趣在工作以外有了补偿,那时候我知道自己只是个过客,为了充分体验不同的风情,我在一年里搬了六次家,住得最久的地方,不是什么交通便利带泳池健身房的高尚小区,而是一个活色生香的是非之地。那里是“饮食男女”的天堂。夜幕一拉,海风徐来,邓丽君的歌声飘扬,榴莲和田鸡粥飘香,美艳性感各种肤色的姑娘在街头向你抛着媚眼,同时这又是寺庙林立之地,不时看到一个和尚与并肩通行,佛偈自然地涌上心头,空不异色色不异空。


我还过上了和,,情妇,建筑工人,酒保小哥以及健身教练们群居的日子,我对他们比他们对我的好奇心更大,跟他们在天桥上喝酒吹牛,听他们讲各国的不同风情,讲玄幻小说的迷人,还有这地方那些争女人抢地盘的血雨腥风,是我那一年里最快乐的时光之一。


一年后的某个夜晚,那时我已经确定了离职的日期,我和几个朋友潜回公司总部的顶楼,落地窗外是深邃的海景和璀璨的夜色,突然间烟花四射,朋友们拥吻庆祝,我自己靠在沙发上,想到和老板曾有的对话:“如果你非要环球旅行,完全可以好好工作几年再去啊,等有了足够的工作经验和存款,玩得舒服,还有退路。”我的回答是:“等到那时候,我可能已经死了,就算没死,我也不那么年轻了,很多东西都会不一样了,我不等。”


突然面对这绚烂的焰火和将要展开的旅途,我突然间有点怀念这个舒服的地方。但我清楚地知道,走还是要走的,青春的美妙不就在于桀骜不驯么?




7、


那一年以后,我的生活步入了正轨,开始了我迄今长达五年的旅行生涯,当然了,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流浪生涯。


这些年里我干过很多事情,在西藏修路,做公路测量,学开推土机,还试过种地,给杂志写稿,后来还弄旅馆,摆地摊,卖玩具,还给人代写情书,最近我又回到了大理,跟哥们一块卖酒,摄影,还租了块地,准备盖个背山面海春暖花开的房子,准备盖好后又开始新的旅途。这看起来很杂乱,我承认。在生活选择上我基本是跟着兴趣走,不委屈自己,不迎合别人,原则是让自己随时随地都能读书睡觉想姑娘,随便做点啥都能陶然忘机,不知时日过。


我的生活哲学也越发变得简单,我相信具体的事物比抽象的概念可爱,相信功不唐捐行者常至,相信很多事情仅是想想也挺好的,我相信世界再坏,也可以活得开心,也可以爱身边的女人,相信偏安一隅也能当个世界公民,我相信快乐的秘诀在于与自己友好相处,相信跟女人讲道理不如抱抱她,我相信洗碗带来的痛苦比吃饭带来的快乐更大,相信爱情的确比死亡更顽强,但也搞不定牙痛,我还相信参差百态乃幸福之本源,相信自由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我还明白到:世界很大,生命很短,要是遇见喜欢的人喜欢的地方,我就待下来,遇见讨厌的,我就离开,我要把生命耗费在美好的事情上,从一个美好的瞬间跳到下一个美好的瞬间。



譬如上一刻,黄昏时我爬树上摘个椰子,带着它划着木船,离开悬崖的木屋驶向大海,我躺在船上喝着椰汁,看夕阳染红海面,看浪头溅湿落日。在夜色和星光下,在磷光闪闪的海面上,我带着美丽的记忆独自归来。



下一刻,妩媚的星空像凝住的雨滴,我的身边有个姑娘。星星划过夜空,掉落在她湖水般的眼睛中,“快闭上眼睛,星星快要淹死了。”说完我的嘴唇就往她的眼睛靠近,去拯救那些落水的星星。


再下一刻,我又孤身一人,在喜马拉雅群山的怀抱中入睡,被冻醒时才十点多,帐篷拉开一小窗,外面秋草蔓生,星光璀璨,雪崩的声音烘托出巨大的寂静。我勺一碗雪水,在帐篷里煮个咖啡。端着暖乎乎的咖啡看媚人的星空时,我想起狄兰的诗:而我喑哑/无法告知季候的风/时间怎样在繁星周围/滴答出一个天堂。



上一刻,荒野露营时,暴风骤雨突然袭来,雨水浸入帐篷,我用塑料袋把衣服包裹成坐垫,我坐在上面,外面雷声隆隆,我在帐篷里边勺水边读书,一读到描写姑娘的情节,水就漫过了脚背。


下一刻,风声猎猎的雨夜,一个女鬼爬入我的帐篷,她在我怀里说,她就是喜欢我这种潦倒成这样,还不忘臭牛逼的流浪汉。清晨她就消失了踪影,至今我都不能确认她是否真的出现过。


再下一刻,我连帐篷都弄丢了,干脆就在荒野的寺庙露宿,我身边有个相似潦倒一样有趣的阿根廷哥们,四周点起蚊香,我们是神台中间的祭品,祭品们说着格瓦拉过的南美四十号公路和在印度丛林里抽着锻炼小鸡鸡的苦行僧。


上一刻,姑娘疾言厉色:“你吊儿郎当没心没肺,完全不会照顾人,还一副爱咋咋地的吊样,总的来说,你就是个大混蛋加臭流氓。”


下一刻,姑娘红着眼眶:“我知道你是个混蛋,但我不能除了你爱别人,我要随你浪迹天涯,随你回家生娃。”


再下一刻,姑娘在遥远的他方:“当年的女孩,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你要知道,她曾那么地爱你。但现在她已经把对你的爱寄托给山川湖海了。”


上一刻,我在南亚大陆露宿街头,睡在火车站台,行李架上,荒郊的寺庙,松树的底下,路边的草丛,岸边的小木船还有山顶的观景台。人声铁轨声脚步声,波涛荡漾,蚊子嗡嗡,还有风雨袭来或是松果砸脸,都不能影响我夜夜安睡,无处不自在。


下一刻,我在高级酒店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想起多年前在非洲草原的帐篷里伴着狮子的吼声安睡的自己,久久不能入睡。


再下一刻,我在西南山中的一个石头院子里挥汗如雨,边上的房子贴着一副对联,上联:猪羊满栏头头壮,下联:鸡鸭成群只只肥,横批:六畜兴旺。


再下一刻,我在那个石头院子里盖成了自己的房子,房子背山面海春暖坏开,我跟姑娘手写一副对联挂于门前,上联:风花雪月小笨蛋,下联:酒色财气大流氓,横批:天生一对。



上一刻,清晨我背上行囊离开家门,母亲还往我包里塞吃塞穿塞用的,离别时,她远远招手,身影成了一个黑点,然后消失在倒后镜里。父亲开着车,不说话,临走时,他说,“钱不够了就和家里说,过不开心就回来,别逞强。”


下一刻,走了几条进藏的路线后,我又回到拉萨,钱花完了,工地的欠薪还没讨回来,只有米,和一瓶老干妈,我跟哥们中午煮一锅饭,拌点老干妈吃一顿,晚上放点水再吃一顿。“老干妈拌饭”吃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妈打电话来,她问“钱够花吗?不够给你打点吧。”我笑着说,“开玩笑,可有钱了,都不知道怎么花呢,你们够吗?要不我给你们打点吧?”我妈笑,“臭小子,有钱就备着,不够可别死撑。”挂了电话后,我继续吃我的老干妈拌饭,奇怪的是,这辣酱里怎么会有种苦涩的味道。


再下一刻,我在遥远的地方久病不愈,病床上想起故乡,想起爸妈,想起一切温暖的人和事,悲从中来,孤独地如同一条路边瑟缩的流浪狗。


再下一刻,我衣衫褴褛黑瘦如柴地回到家里,饭桌上母亲边夹菜边唠叨,“怎么这么瘦,怎么这么黑”,父亲抽着烟,“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上一刻,我在恒河边,手提十斤彩色的粉末过节。这个节日的要义所在,是把别人或自己涂抹成小彩人。被叶子和粉尘弄得脑子发晕的我,在五颜六色的人群和街道上如痴如醉,倒下前最后的记忆是我看到自己在恒河边的沙地上冉冉飘起,羽化登仙。


下一刻,我在印度群山中的寺庙里禅修,每天四点起来,开始了一天十几个小时的打坐,我在小黑屋里倒立,试图从一呼一吸中悟到诸法空相,诸行无常。


再下一刻,我在恒河边的久美子之家的墙上写下:


觉悟了,就不会再有痛苦,

诸行无常,念念分明。

那个让你砰然心动的姑娘,将会混同于所有的姑娘。

而所有的姑娘,会混同于所有的牛羊。


这是个很高的境界,

也是个我不愿意达到的境界。

我对世界和姑娘有着全部的贪嗔痴,

对这美好的滚滚红尘有全部的热爱。

而我情愿堕入地狱

也不愿意丢掉这一点。


再下一刻,一个姑娘在吃饭时突然对我说:“我喜欢你”。我含着半口饭,不知所措,等待良久后笨拙地挤出了几个字,“呃,谢谢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上一刻,老师让漂亮的女同学帮我抄写文章,因为我的文章要发表,但字迹惨不忍睹。夕阳西下,我趴在女同学的边上,告诉她那些东倒西歪的玩意到底是什么字。女同学的脸蛋比她的字迹漂亮,我的内心比我的字迹更丑陋。这让我初次尝到写作的快乐,尽管文章有一大半是父亲给我改过的。


下一刻,我是个初学写作的文艺青年,文章里有一半是引用,另一半不是人话,心里觉得失败比成功高贵,贫穷比富有好玩,譬如像海明威那样饿着肚子给妻子描述一顿丰盛的午餐,譬如像聂鲁达那样贫困潦倒时还有仰慕他的姑娘接济。


再下一刻,终于看着自己的名字和文字印成铅字,那油墨的气味真香啊,比烤羊肉串还香,睡梦都是些“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场景,醒来枕头湿了一片。


再下一刻,还是默默无名的我告诉编辑文章随便署个名就可以,只要不写真名就好,再告诉出版社说书先不出,写着玩的而已,出书的话丢不起那人。最后告诉自己,首要的是过有意思的生活,然后才是写一本有意思的书。



上一刻,我在江南的烟雨夜色中,跟哥们在天桥底下支起炉子,回锅肉炒小青豆下烧酒,我们在雨中唱着难听的歌,跳着笨拙的舞,一哥们唱:“人生短短几个秋,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啊,西边黄河流。”另一哥们踉跄着脚步打着醉拳,他说“人生在世不言愁,与君再饮一壶二锅头。”


下一刻,我在午夜时分的大理,跟朋友揣着花生和啤酒,爬上被锁住的孤独的城楼,或是偷一艘漏水的铁船在洱海里乘风破浪,我们一边划船一边勺水,一边钓鱼一边唱歌。那一次作别大理,散伙饭足足吃了一个月。


下一刻,我在伊朗的雪山下,和刚认识的朋友,黄昏开始爬山,借着惨淡的月光边走边跳,突然下起了雨,我们不约而同地说,“下得好”。午夜时分,我们爬上一块半山悬空的大石头,耐心地卷一根烟草,山,婀娜多姿,水,,风把哥们写的歌词吹走了,哥们摊摊手,“曾写出来就好了”,风把我想的姑娘也卷跑了,我也摊摊手,“想过了也就够了”。


再下一刻,我在恒河边的小旅馆跟一群朋友夜夜迷醉难舍难分。我们之中,有贩毒被抓侥幸脱身的俄罗斯小哥,逃亡的旅途中,他仍然每天飞高,迷醉时他常常问:“我跟女友一块约定“不活过三十岁”,现在她已经了,我该怎么办?”。还有总是一脸忧郁的葡萄牙诗人,他说要到印度的丛林里驯服一头大象,把它骑回巴黎的协和广场,去迎接他的前女友,“她就喜欢这些奇怪的浪漫”,哥们说。还有宁可给女友捐精也不愿结婚的以色列人,他能说五门语言,背着吉他四处流窜了大半辈子。后来他给我写信,开篇是:“兄弟,你走后,我在这里就没有朋友了”,接着就都是在说他跟女人之间没完没了的风流韵事了。


再下一刻,我在埃塞尔比亚群山的夜半从醉酒中醒来,帐篷湿冷,我又饿又晕,还牙痛,点根烟,灌口烈酒,一颗流星划过天空,不知去往何处,我是如此地怀念那些不知散落何方的朋友,恨不逢君尽一壶。


上一刻,我剃了个光头,跑进江南某座如画的山中,在一座寺庙里修行,晨钟木鱼,青灯古佛,我却帮起了旁边的大叔代写情书,他修行了十几年但还是尘缘未了,他喜欢一个在南方某寺庙修行的尼姑。


下一刻,在跟寺庙的师兄山上砍柴时,一个轿车那么大的树头突然从我身边翻滚而下,躲过一劫的我意识到了自己的罪孽,我向那位痴情的大叔坦白我的无能为力,然后在一个雾气浓重的清晨逃离寺庙。


再下一刻,我在大理的街头摆摊,干起了“代写情书,不成不要钱”的活计,帮人在明信片写上:

“我想在你身上做/狗熊在春天里做的/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樱桃树在土地里做的/一切单纯而美好的事情。”或是“我那天看着椰子树出神 , 要是椰子掉下来把你砸晕就好了, 那我就可以把椰子和你一块抱回 家了 ”之类的情话,后来一个姑娘跑到我跟前,“给你单生意,替我代写一封情书,成不?”“成,当然成啊”,我眉开眼笑。“对象是你”,姑娘说。



再下一刻,,我想给一个可爱的姑娘说句简单的情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再下一刻,我在印度洋的海边露营,海水半夜漫了上来,我爬起来提着帐篷找地换,我踮脚走在湿软的沙滩上,像梦游者提着鸟笼遛鸟,其时夜空和海面星光点点,我仿佛是在太空中漫游。突然星光下一群牛犊跑过,海浪漫上来,牛蹄印转瞬即逝,仿佛诗歌,于是我也蹲下来,拿手指头在沙滩上写诗:“上天让我同时爱上你和远方,作为对我玩世不恭的惩罚。”


8、


早年看到乔布斯的演讲,他说到很多事情做的时候不知有何意义,但回头看,会串成一条闪闪发光的线,这时所有经历的意义就会清晰显现。


可我的轨迹太杂乱了,我这种左奔右突上蹿下跳的生活,串起来形成了无数根错综复杂的线,这些线纠缠成一张网,我在网的中间,不知所措不知方向。


后来,在读了一些书,走了一些路,见了很多高山大海和奇人异士和尝了参差百态的生活以后,我才慢慢看清,这让人如堕迷宫不知何处去的生活之网,其实出口有无数个,就像是一个人爬到了山顶,一眼望去,处处皆能下山,条条都是道路。


若你幸运地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她会让你明白,这些无尽的道路,其实归宿只有一个,就像所有的雨水落回大地,所有的江河流向大海,每一条道路,都引领着流浪者归家,都引领着你,走到她的身边,和她胡搅厮混,不怕时光虚度,不知老之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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