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带血的教训唤醒我们,十字路口注意礼让


导读

这个路口,人来车往,交通繁忙,它是福绵区福绵镇、成均镇、樟木镇甚至新桥、沙田镇至玉林城区的交汇处,看上去,十字路口非常宽敞,视线良好,交通通畅,大家各行其道,可这里的“天眼”看到的却是不一样的路口。且跟“天眼”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2017年3月12日上午8点42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从玉林往福绵方向行驶,至该路口处,欲右转弯驶入天河路,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相撞,将电动自行车刮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重伤。



2016年8月22日12时15分左右,一辆拉满煤渣的翻斗车从玉林往福绵方向行驶,至该路口处欲右转驶入天河路,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相撞,电动车及驾驶人被撞倒于翻斗车右前轮低下,至驾驶摩托车男子当场死亡。


两个事故就像重播一样,地点、形态高度相似,不同的是视频显示的时间和事故双方当事人。



据交警部门分析,事故形成原因:一是货车和轿车在转弯时车速均较快,没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转弯;二是电动车和摩托车处于将要转弯或直行的关口,貌似转弯又貌似直行,没有十分明确的示意,且在将横过马路时未扭头关注后方有无来车;三是都发生在货车和轿车右前方,存在视觉盲区可能。


道路那么宽,路口那么畅,双方却偏偏撞上,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正是因为各方当事人对交通安全的漠视、对“转弯要让直行”“横过马路要一慢二看三通过”等这些基本的安全知识的忽视,才导致悲剧!有人说,这个路口要是装上红绿灯就好了,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这是右转弯,就算装上红绿灯,右转车道也有可能不受限制,如转弯不让直行,或过马路时不注意看后车,届时还是会发生类似的情况,所以,真正的红绿灯,应该装在人们的心里。


(审核:张小玫;整理:马灵灵;供稿:韦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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