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提高月缴存上限,快来看看对你有啥影响

    日前,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称,2016年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至1549元,合计3098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桂林市2015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642元。


根据规定,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依此设定,桂林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291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49元,合计3098元,同比分别增加108和216元(去年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上限为1441元)。


据悉,该标准从2016年7月起实行至2017年6月止。

公积金提高月缴存上限有何影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大多数职工而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会随个人工资变化而变化,不受最高缴存额度变化的影响。单位如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应告知职工,职工如果需详细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直接登录桂林住房公积金网站或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所属的银行网点柜台,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另据介绍,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给准购房者带来的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其可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应提高。借款人能够贷到多少公积金,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和账户余额有关。因此,只要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对一般的职工而言,上调基数将提升他们未来的购房支付能力。



作者:吴李赟

编辑: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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