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报公示公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www.gxqyxygs.gov.cn或者:https://gx.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尚未报送公示2013、2014、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尚未报送公示2014、2015年度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逐年补报后才能完成2016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一步:进入网址后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进行报告,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年报填写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把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
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年报咨询电话:
政务大楼工商窗口: 8153659
城东所:8112630
大将所:13878268469
长安所:15277266274
浮石所:15878221182
泗顶所:13737202315
大良所:13977262173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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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融安圈
▍责任编辑:小艾
▍业务&合作:15177711880
▍法律顾问:罗仕龙
▍法律顾问电话:1350782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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