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赴泰国投资翻番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带动了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投资热潮。在这一轮热潮当中,泰国以其突出的区位优势,深厚的华人社会背景以及较好的投资环境,受到中国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8月份,中国对泰国新增直接投资项目达到37项,与2014年同期相比实现翻番。同时,新增直接投资实现107.39亿泰铢。中国因此成为泰国第二大直接投资来源地。

  与本报记者连线的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助理研究员潘艳贤、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柏任表示,泰国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具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市场竞争机制比较透明。泰国不仅拥有较完备的投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设有专门主管投资的部门——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奖励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服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前往泰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不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对赴泰的中国投资者而言,了解泰国投资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提升法律风险应对能力仍十分必要。

  具体而言,中国投资者在泰国投资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六种。

  第一,法律或政策变动的风险。例如,2007年泰国政府突然提出限制外资股权比例的法案,这给当时的部分外国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及损失。由于经济形势需要或受政局变动影响,促投或优惠政策同样会存在变化的风险。

  第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部分中国赴泰投资者合同履行意识不强,对出现纠纷的法律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进行合同履行信息的动态管理,一旦出现纠纷,由于缺乏证据陷入被动。

  第三,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根据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及其部分修正案的规定,未经许可审批程序,外国人不能在泰从事受限制行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这些行业的本国从业者免受外资的冲击。另根据《外商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非法代持者面临着最高3年监禁或10万泰铢至10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处。泰国商业厅、特别案件调查厅调查显示,部分中国投资者在受限制的行业存在由泰国国民代持股份的情况,尤其在旅游、房地产销售、汽车租赁、水果批发和零售等行业,泰籍人代外国人持股的问题相对比较严重。股权代持存在诸多法律风险,除了被查处的法律风险外,代持关系本身亦存在重大风险,如代持人擅自处置股权或不承认代持关系等风险。

  第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泰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落后,在泰国投资的大多外国企业也没有意识到对自身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部分企业甚至有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些被查处的案件显示,某些泰国外资企业管理层为控制成本,有意选择使用非法的盗版软件;商标侵权严重。此外,部分泰国当地商家利用一些外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恶意抢注商标。因此,对于投资泰国的中资企业而言,商标注册是必要的。

  第五,劳工法律风险。在泰国等东盟国家,劳工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自己远离投资获利目的,甚至可能会导致问题的“政治化”。在泰国,从招聘开始,到面试、员工的待遇等问题,直至员工离职整个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泰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并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泰国《劳动法》规定,泰国工人有权利成立工会组织,并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向企业主提出提高工资、福利等条件,如企业不同意工人要求,工人就可能做出不利于企业经营的过激行为。2009年,泰国就发生了几起因外资企业没有满足泰国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问题而引发的罢工或停工,导致企业受到巨大损失的事件。又如2013年2月,美国通用汽车泰国罗勇府工厂由于没有为员工提供加班工资,大约2000名员工举行罢工,造成约150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因此,中国企业在泰投资经营时应留意两国《劳动法》规定之间的各种差异。

  第六,贿赂等不当行为的法律风险。实际上,泰国的反腐体制是比较健全的。泰国最早规范腐败行为的是《刑法典》,明确了政府官员腐败的刑责。1975年,泰国正式颁布《反腐败法》,重点查处官员的舞弊行为。在轻微腐败、资产异常增加等方面,1996年,泰国发布《议员财产申报法案》,初步建立以财产申报为手段的反腐监察机制,之后的《公共信息披露法》与《反腐败组织法》相继出台。但泰国贪腐风气在外商投资领域仍旧存在,外国投资者在泰国遭受政府官员索贿的情况时有发生。东道国的腐败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投资效率受到影响,还可能会导致额外成本的增加。如果处理不当,甚至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投资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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